个人与家庭

子女继承权:继子女、非婚生与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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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91/2015/QH13以同一继承顺序内子女平等为原则建立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家庭最常误解的三类孩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在这一顺序中的地位截然不同,差别在于合法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不只是血缘。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继承吗?

可以,前提是父子或母子关系已依法确立。《民法典》91/2015/QH13在继承顺序中不区分婚生与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被承认的每个孩子都属于第一顺序,在法定继承中分得均等份额。实际瓶颈是证明关系:若出生证未记载父亲且没有亲子认定,孩子须先通过法院的父母子女认定程序——以DNA证据和其他证据——才能行使继承权。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完全一样吗?

是的,自收养合法登记之时起。养子女与养父母拥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依据《民法典》91/2015/QH13在第一顺序相互继承。收养关系一旦存在,养子女与原生家庭的继承关系不会自动恢复,法定情形和死者本人的遗嘱除外。须特别注意:从未登记的事实收养——以口头或私下文书养育多年——不产生合法的父母子女关系,纸面上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法定继承权。

配偶的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财产吗?

若未办理收养,则不能依法继承。继子女只是配偶一方的孩子,不在《民法典》91/2015/QH13规定的继父或继母继承顺序之内,无论孩子在家庭中生活多少年、被当作亲生抚养。想给继子女留财产的继父母必须使用遗嘱——立遗嘱人可将遗产处分给任何人——或办妥继子女收养,使孩子进入第一顺序。这是再婚家庭在财产规划中最常遗漏的一点,往往在继承开启时才发现,而那时已无法再办理收养。

实务建议:每个混合家庭都应核查三件事——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是否已在文件上确立、收养是否真的登记、遗嘱是否处理了继子女的份额。这三个问题几乎决定了孩子继承的全部结果。

常见问题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吗?

可以,前提是父母子女关系已依法确立;《民法典》91/2015/QH13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区分婚生与非婚生子女。若出生证未记载父亲,须先向法院办理亲子认定,才能行使继承权。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继承吗?

是的,自收养合法登记之日起:养子女依据《民法典》91/2015/QH13与亲生子女一样属于收养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未经登记、仅有口头或私下文书的事实收养不产生法定继承权。

配偶的继子女呢?

若未办理收养,则不能依法继承:继子女不在《民法典》91/2015/QH13规定的继父或继母继承顺序之内。想给继子女留财产,须立遗嘱给孩子,或办妥继子女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