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接外国专家来越南工作——只要”帮他办签证”就行了吗?还不够。对于需要担保的类别,第一步有个专门名称:“入境批文”。先说清楚:入境批文不是签证——它是出入境管理机关的书面批准回复(《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居留法》第16条第3款,合并文本62/VBHN-VPQH)。拿到批文后,外国人才能去领取签证。
两步流程:先批文,后签证
第一步——越南担保单位申请批文:向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河内或胡志明市,按担保单位注册地确定)。
第二步——外国人领取签证:凭批准批文,在越南驻外主管签发机关领取签证(第19条),或在符合口岸签发情形时于国际口岸领取(第18条第1款)。
首次担保的企业:一次性法人告知
根据第16条第2款,首次担保的企业须提交一次性法人告知:设立许可/决定的认证副本,以及介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书(NA16表格)。信息变更时提交补充告知。企业还需注册电子交易账户——首次注册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第16b条)。
每次申请签发的材料
- 最新版NA2签证申请表——通过公共服务门户在线填报,按第16b条生成条形码——载明外国人信息、入境目的、期限、领签地点;
- 入境目的证明文件:如劳动许可或免办劳动许可确认函(劳务类);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投资类)。
表格提示:自2026年7月1日起仅使用第70/2026/TT-BCA号通知规定的最新版NA2、NA16表格,旧版将被拒收。准备材料时请在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复核现行表格。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外国人在越南驻外机关领取签证的情形(第16条第3款);
- 3个工作日或12个工作小时——在国际口岸签发签证的情形(第16条第5款),视第18条第1款的具体情形而定。
实践中入境批文有效期通常为1至12个月——这是实务做法,并非法定固定期限。
担保后的担保单位责任
根据第45条及实践,邀请、担保单位有责任:保证被担保人按申报目的入境;管理被担保人在越停留期间;办理暂住申报;按要求配合主管机关;如实申报材料。
处罚:办理邀请、担保手续但未依法履行责任,或在手续中作不实申报——按第282/2025/ND-CP号议定第21条第7款a项,处2000万–2500万越南盾罚款。此外,在越南驻外机关申请签发签证,须向出入境管理机关缴纳签发通知手续费(第16条第6款)。
NA2与NA3的区别
NA2表格用于机关、组织(企业)担保。个人担保亲属使用NA3表格——本文聚焦企业担保(NA2)。
常见问题
拿到入境批文就能直接入境吗?
还不能。批文只是批准文件;外国人仍须凭批文在越南驻外机关或口岸(如属第18条第1款情形)领取签证。
谁都能办口岸签证吗?
不能。只有第18条第1款列举的情形才能在国际口岸获发签证。
公司每次担保都要做法人告知吗?
不需要。仅首次担保时告知一次;信息变更时提交补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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