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天、30天还是3天?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预告期是越南劳动法中查询最多、争议也最多的法律问题之一,争议多源于“天”与”工作日”的混淆,或对不同合同类型适用错误。本文依据45/2019号《劳动法典》第35、36条提供完整速查表、无需预告即可离职的情形、特殊行业规定以及未足额预告的法律后果。
双向速查表:终止方 × 合同类型
劳动者单方解除(第35条第1款)
| 合同类型 | 预告期 | 天数计算 |
|---|---|---|
| 无固定期限 | 至少45天 | 自然日 |
| 12–36个月固定期限 | 至少30天 | 自然日 |
| 12个月以下固定期限 | 至少3个工作日 | 工作日(不含休息日)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第36条第2款)
| 合同类型 | 预告期 | 适用条件 |
|---|---|---|
| 无固定期限 | 至少45天 | 仅限第36条第1款列明的情形:劳动者经常不能完成工作;患病、工伤医疗期满;因自然灾害、火灾、危险疫情、敌对破坏或按国家机关要求搬迁、缩减生产;暂缓履行期满未返岗等 |
| 12–36个月固定期限 | 至少30天 | |
| 12个月以下固定期限 | 至少3个工作日 |
关键不对称:劳动者单方解除无需说明理由(依法预告即可);用人单位必须有法定理由(第36条第1款)——没有合法理由,即使足额预告仍属违法。
特殊行业工种:最长120天
根据145/2020号议定第7条,某些特殊行业工种(如机组人员、海员、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工种)预告期更长——12个月以上合同最长120天。相关行业企业须查阅专门规定,不得机械套用45/30/3表。
无需预告的情形
劳动者可立即离职(第35条第2款)
- 未按约定安排工作、工作地点或保障劳动条件;
- 未足额或未按时支付工资;
- 遭受用人单位虐待、殴打,或有侮辱人格、尊严、健康的言行;被强迫劳动;
- 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
- 怀孕女职工按第138条规定休假;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合同履行。
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第36条第3款)
-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
- 暂缓履行期满后未返岗。
实际计算示例
示例1:某24个月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于2026年3月2日(周一)提交辞职。预告期:30个自然日→最后工作日为2026年3月31日(合同于4月1日终止)。
示例2:某6个月合同劳动者于2026年3月6日(周五)辞职。预告期:3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最后工作日为3月11日(周三)。
示例3: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为由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书面考评)。须提前至少45天通知,并证明理由属于第36条第1款。
未足额预告的后果
预告不足=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后果:
- 用人单位违法:恢复劳动者工作,支付未工作期间工资并补缴社保/医保/失业保险,赔偿至少2个月工资(第41条)。
- 劳动者违反预告期:不得享受经济补偿;须赔偿用人单位半个月工资及未预告天数的相应工资。
撤销单方解除(第38条)
任何一方均可在预告期届满前撤销单方解除,但须书面通知且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预告期检查清单
- ☐ 确定终止方(劳动者:无需理由/用人单位:须有第36条第1款法定理由)。
- ☐ 确定合同类型(无固定期限/12–36个月/12个月以下)。
- ☐ 正确适用45/30/3——并用对天数类型(自然日与工作日)。
- ☐ 核查是否属于特殊行业(最长120天)。
- ☐ 核查是否属于无需预告的情形。
- ☐ 在日历上算出实际终止日期,留存送达证据。
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信息,依据45/2019号《劳动法典》(第35、36、38、39、41条)及145/2020号议定,为发布之日的信息。具体案件须对照劳动合同、内部劳动规章与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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