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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股权、证券在越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平板电脑显示金融增长图表——证券转让示意,无人物面部

简要回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根据转让资产类型适用两种不同税制。转让证券(包括个人在股份公司持有的股份):个人所得税 = 转让价格 × 0.1%,按每次转让计算——不得扣除成本,亏损仍须纳税(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第13条第2款;第253/2026/ND-CP号法令第54条第1款)。转让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非证券):税额 = 应税所得 × 20%(转让价格 − 购买价格 − 相关合理费用);无法确定购买价格和费用的 → 转让价格 × 2%(第109/2025号法律第13条第1款)。

1. 截至2026年10月14日有效的法律框架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2025年12月10日)——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04/2007/QH12号法律。经09/2026/QH16号法律修订(未涉及第13条)。
  • 第253/2026/ND-CP号法令(2026年6月30日)实施指引——2026年7月1日生效。
  • 第87/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实施指引——2026年7月1日生效。

效力提示:第04/2007/QH12号法律及第92/2015/TT-BTC号通知(被第89/2026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已失效——禁止引用。第111/2013/TT-BTC号通知未见废止文件,但其内容已法律化/法令化——不得作为主要依据引用,仅可参考不冲突部分。

2. 第一类:转让证券——每次0.1%,亏损仍纳税

按延续原则,个人在股份公司持有的股份——包括未上市、非公众公司——属于适用0.1%税率的”证券”。要点:

  • 公式:个人所得税 = 转让价格 × 0.1%,按每次转让计算;
  • 不得扣除成本:平价、保本或亏损转让仍须纳税——法律无亏损抵扣机制;
  • 证券转让价格(第253/2026号法令第54条第2款):上市/登记交易证券 → 实际售价(成交价或协议价),以证券交易所通知为准;其他证券 → 转让合同载明价格,或实际转让价格,或转让前最近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必须打破的常见误区:“平价/保本/亏损转让不用纳税”——对证券而言错误。该说法仅适用于按差额20%征税的出资额转让(第3节)。

3. 第二类:转让出资额——按差额20%

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出资额(非证券):

  • 公式:个人所得税 = (转让价格 − 购买价格 − 相关合理费用)× 20%;
  • 无法确定购买价格和费用 → 适用转让价格 × 2%(第109/2025号法律第13条第1款)。

此情形下平价转让的应税所得为零 → 不产生税款——这是与证券的根本区别。

4. 应税所得确定时点与申报义务

  • 时点:交易依法完成之时(第109/2025号法律第13条第3款)。第253/2026号法令细化:上市证券 → 取得收入之时;未通过交易所交易的公众公司证券 → 在越南证券存管结算总公司办理所有权转移之时。
  • 按每次发生申报——不与其他所得合并汇算。
  • 非居民个人在越南转让:证券 → 转让价格 × 0.1%(第23条第2款);出资额 → 所得20%(无法确定成本 → 2%)。

5. 需谨慎的要点(仅述原则,不作推演)

  • “证券”范围:非公众股份公司股份、未发证(仅股东名册记载)、可赎回优先股、未上市基金凭证——按延续原则适用0.1%,但2026年文件未对每个边缘情形直接确认;谨慎适用,不作推演。
  • 申报表:第89/2026号通知发布新报表体系,取代旧表(第80/2021号通知已失效)——本文不引用旧表编号;申报前请查阅现行表格。
  • 股票股利:取得时不纳税;转让时 → 就资本投资所得与证券转让所得一并纳税(延续原则;需对照第109/2025号法律第12条)——QA重点审查,建议对照原文。
  • 证券公司代扣0.1%机制在第108/2025号法律下的条款未核实——本文不纳入。

6. 风险与实务建议

  • 先定性再计税:股份公司股份(0.1%)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20%/2%)——定性错误则全部义务错误;
  • 证券亏损仍须缴纳0.1%:出售前先规划现金流,不要等”盈利了再考虑税”;
  • 保留出资额转让的购买价格与费用凭证——凭证缺失意味着被按转让价格全额适用2%;
  • 新法自2026年7月1日适用:转让所得不属于工资/经营例外组 → 当前交易适用第109/2025号法律。

常见问题

亏损出售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按转让价格0.1%、每次计算,不得扣除成本且无亏损抵扣(第109/2025号法律第13条第2款)。

平价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纳税吗?
转让价格等于购买价格加合理费用时不产生税款(应税所得为零)——但仍须按每次发生申报。

未上市公司的股份适用0.1%吗?
按延续原则适用;边缘情形(未发证、可赎回优先股等)应谨慎对照原文适用。

非居民在越南出售证券缴纳多少?
转让价格 × 0.1%(第109/2025号法律第23条第2款)。

法律依据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2025年12月10日,2026年7月1日生效)。
  • 第253/2026/ND-CP号法令(2026年6月30日)——第54条(证券转让价格)。
  • 第87/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
  • 第89/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新报表体系(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第92/2015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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