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越南的外商投资企业(FDI)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时,其法律手续远比纯内资企业复杂。原因在于:FDI企业同时受两套证照约束——企业登记证(ERC)按企业法记载注册资本,投资登记证(IRC)按投资法记载项目投资资本。增加注册资本若遗漏其中任一手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在注资、利润汇出或税务决算时遇到障碍。
1. 区分”注册资本”与”项目投资资本”

| 项目 | 注册资本 | 项目投资资本 |
|---|---|---|
| 记载于 | 企业登记证(ERC) | 投资登记证(IRC) |
| 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59/2020/QH14) | 2025年《投资法》(143/2025/QH15) |
| 性质 | 成员/股东出资的资产总额 | 项目实施总资本,包括出资与筹集资金 |
| 变更手续 | 企业登记内容变更 | 投资项目调整(IRC调整) |
实践中,增加注册资本通常伴随项目投资资本的增加(例如投资者追加注资以扩大生产)。此时企业必须办理两项手续。
2. 增加投资资本时调整IRC

根据2025年《投资法》(143/2025/QH15,2026年3月1日生效)与第96/2026号议定(2026年3月31日生效),增加项目投资资本时,投资者须向投资登记机关(通常为工业区管委会或项目所在地的财政厅)办理投资项目调整手续。
调整档案包括:
- 项目调整申请书;
- 截至申请调整时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 投资者关于增资的决定(机构投资者);
- 增资理由说明及新增资金使用方案;
- 投资者财务能力证明文件(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财务支持承诺等)。
注意:若增资伴随新外国投资者出资、购买股份或出资份额,企业可能须先按2025年《投资法》第21条及第96/2026号议定第75条办理出资、购买股份/出资份额登记,再调整IRC。
3.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ERC)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30条,公司须在注册资本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企业登记证内容变更登记。档案提交至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省级企业登记机关,包括: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登记内容变更通知书;
- 公司所有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委员会(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股份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决定及会议纪要;
- 投资登记机关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购买股份/出资份额的批准文件(如依法须登记);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如注册资本相关内容有变)。
企业登记机关在收到合法档案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新的企业登记证。随后,企业须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公示变更信息(2020年《企业法》第32条),并补报营业执照税申报表。
企业登记手续现依据第168/2025号议定(2025年7月1日生效,取代第01/2021号议定)。
更新说明:第296/2026号议定(2026年7月23日生效)已修订第168/2025号议定关于企业登记的规定。重要变化包括:禁止代持设立企业、企业登记中的电子认证,以及实际受益人认定(25%门槛)。
4. 实际操作顺序

- 第一步:公司有权机构(所有人/成员委员会/股东大会)通过增资方案;
- 第二步:如有新外国投资者参与,先办理出资、购买股份/出资份额登记;
- 第三步:提交项目调整档案,取得调整后的IRC;
- 第四步:提交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取得新ERC(变更后10日内);
- 第五步:公示变更信息;补报营业执照税;
- 第六步:通过资本账户实际注资,更新会计账簿。
第2至4步可同步准备档案以节省时间,但从法律上应先完成IRC调整再办理ERC变更,因为调整后的IRC是本轮增资合法性的依据。
5. 常见错误
- 只变更ERC而忘记调整IRC(或反之);
- 超过10日未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 在获得出资批准前即与新外国投资者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 未在国家门户公示变更信息;
- 增资后忘记补报营业执照税。
本文由 FLAW AI Legal Council 编写。内容正待 QA 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