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扣押原件、收取劳动者的押金吗?
目录
- 1. 简短回答
- 2. 法律框架:2019年《劳动法》第17条
- 3. 扣押身份证件、文凭、证书原件
- 4. 强迫劳动者缴纳押金或提供财产担保
- 5. 第283/2026号政令的处罚
- 6. 劳动者如何要回原件和押金
- 7. 企业合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方式
- 8. 常见问题
- 9. 什么时候应当与律师合作
1. 简短回答
不可以。 公司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文凭、证书原件,也不得强迫劳动者缴纳押金或提供财产担保作为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是2019年《劳动法》第17条严格禁止的行为,不因行业、岗位或“自愿”约定而例外。
违者每项行为可被处以数千万越南盾罚款,被责令归还违法扣押的证件、款项、财产;故意扣押证件阻挠劳动者离职的,处理更为严厉。
2. 法律框架:2019年《劳动法》第17条
2019年《劳动法》第17条列举了用人单位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时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两项直接调整本文主题:
-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文凭、证书原件。 身份证件包括公民身份证、护照;文凭、证书包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外语、计算机证书。
- 不得要求劳动者以货币或其他财产提供担保,作为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以货币或其他财产提供担保”涵盖一切形式:押金、保证金、抵押、扣工资建立保证基金。
规定的精神很明确: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真正的自愿之上。劳动者上班是为了谋生,不是把自己的未来“抵押”给企业。任何违反该禁止性规定的约定都无效,即使劳动者已签字同意。
3. 扣押身份证件、文凭、证书原件
实践中,扣押原件常被包装成听起来合理的理由。
“扣着为了验真假。” 企业完全有权在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出示原件核对,但核对完须立即归还。只允许留存复印件(影印件、公证件)。
“劳动者自愿交的。” 在谈判地位悬殊(一方需要工作)的背景下,所谓的自愿不被法律认可为使禁止行为合法化的依据。自愿交存原件的约定仍然无效。
“只扣收银员、仓管、司机的,因为涉及钱。” 法律不区分岗位。无论是保险柜管理员还是财务总监,企业都不得扣押其证件原件。
“代为保管更安全。” 即使以“代管”名义,没有法律依据且劳动者投诉的,企业仍须归还并可能被处罚。
扣押原件的实际后果比行政罚款更严重:没有证件原件的劳动者在办理行政手续、找新工作、出国劳务时会处处受阻——而所有这些损害都可能成为索赔依据。
4. 强迫劳动者缴纳押金或提供财产担保
“押金”的现实变种多种多样,但都被禁止。
直接押金:签合同时缴纳一笔钱,干满承诺期离职时退还。这是最明显的形式,肯定违法。
每月扣工资建基金:每月扣一部分工资进“责任基金”,年底或离职时才结算。这是变相的货币担保,被禁止。此外,法律对扣工资严格限制:仅允许为赔偿损坏工具、设备的损失而扣除,且每月扣除额不超过扣除保险、税款后实发工资的30%。
抵押财产:扣押劳动者的摩托车、车辆证件、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其他财产担保”被禁止。
强迫入股、出资:一些企业要求劳动者“入股”或购买公司产品作为录用条件。如果实质是劳动关系的担保,仍然违法。
所有变种的共同点:只要能证明该款项、财产是订立或维持劳动合同的条件,该行为即构成违法。
5. 第283/2026号政令的处罚
第283/2026号政令(2026年9月10日生效,取代第12/2022号政令)规定了劳动、社保、越南海外劳务领域行政处罚。
在订立或履行劳动合同时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文凭、证书原件,或强迫劳动者以货币、其他财产提供担保的,对用人单位处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罚款。注意,对组织的罚款为对个人同类行为的两倍。
除罚款外,还适用纠正措施:责令归还违法扣押的证件原件、款项、财产——违法扣押的押金还须按处罚时国有商业银行公布的最高活期存款利率加付利息。企业已遗失、损坏证件原件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补办费用和其他有证据的损失。
行为性质严重、屡犯或涉及多名劳动者的,主管机关可依法考虑附加处理形式。
6. 劳动者如何要回原件和押金
被扣押原件或押金的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书面要求。 以可确认的书面形式(邮件、有签收的函件)要求企业归还证件、款项、财产,援引2019年《劳动法》第17条并设归还期限。
第二步:向劳动机关投诉。 企业拒不归还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国家管理机关(区内务办公室、省内务厅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介入并作行政处理。
第三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有权起诉要求归还财产、证件并赔偿损失。讨要财产、证件的个人劳动争议属人民法院管辖。
证据提示:劳动者应收集交存收据、押金收据、聊天记录、往来邮件、同事证言。即使没有收据,企业无法证明其持有劳动者证件的合法来源,对企业也是重大不利。
7. 企业合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方式
企业对劳动者突然离职、带走商业秘密或造成损害的担忧是正当的。法律不禁止企业自我保护——只禁止侵犯劳动者基本权利的方式。合法工具包括:
职业培训合同(2019年《劳动法》第62条):企业出资培训时,双方可签订培训合同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违反承诺的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培训后“留人”最强有力的合法工具。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接触商业秘密的岗位,企业可签订保密协议(NDA)、离职后一定期限的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具体的违约制裁。
损害赔偿规定:内部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可规定劳动者损坏财产、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但须遵守程序和扣工资限额。
建设好的人事政策:有竞争力的薪酬、好的工作环境、清晰的晋升通道,永远比任何强制手段更能“留人”。
8. 常见问题
公司留存劳动者毕业证的公证复印件违法吗? 不违法。法律只禁止扣押身份证件、文凭、证书的原件。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出示原件核对,并在人事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公证复印件)。这是合法做法,同样能核实劳动者的学历。
劳动者自愿把原件交给公司保管可以吗? 不可以。扣押劳动者证件原件是2019年《劳动法》第17条绝对禁止的行为,不因劳动者自愿而合法。即使劳动者签署了自愿交存文件,该约定仍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企业仍会被处罚。
公司每月扣工资建立保证金违法吗? 违法,这是强迫劳动者提供货币担保的变相形式,严格禁止。法律对扣工资也严格限制:仅允许为赔偿损坏工具、设备的损失而扣除,且每月扣除额不超过扣除保险、税款后实发工资的30%。
企业多年前就扣押了劳动者的原件,现在怎么办? 应主动立即归还,并制作双方签字的交接记录。在检查前主动纠正是处罚时的从轻情节。同时全面审查人事档案,终止仍在实施的违法担保措施。
劳动者离职但公司不归还原件,去哪里投诉?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国家管理机关(区内务办公室、省内务厅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证件并赔偿损失。以扣押证件刁难离职劳动者的行为还可能被加重处罚。
公司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时可以要求什么承诺? 可以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62条签订职业培训合同,约定培训费用和劳动者承诺的培训后服务期。不履行承诺的,须赔偿培训费用。这是保护培训投入的合法机制,与预收押金完全不同。
9. 什么时候应当与律师合作
企业应在以下情形主动开展人事法律合规审查。
- 正在实施扣押原件、收取押金:需要平稳过渡到合法机制的方案,包括归还证件、款项并重新签订协议。
- 被劳动者投诉或被检查:需要评估违法程度、准备说明材料和整改方案以减轻处罚。
- 为新企业搭建人事体系:从一开始就起草合法的劳动合同、内部规章、培训和保密协议。
- 作为被扣证件、押金的劳动者一方:需要协助追回权益并计算损失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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