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越南合法辞退检查清单是给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直接管理者准备的,用于对员工做辞退纪律处分。从发现违纪那一刻起用,一项一项打勾,做完一项再往下走。
- ☐ 没做
- ☑ 做完
- ⚠ 这一项动手前请律师先审
重要提示:辞退是彻底终结劳动关系,争议风险极高。案情复杂、有涉外因素,或者员工已经请了律师,发出决定前请律师先把材料审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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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清单的对象与用法
这份越南合法辞退检查清单是给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直接管理者准备的,用于对员工做辞退纪律处分。从发现违纪那一刻起用,一项一项打勾,做完一项再往下走。
- ☐ 没做
- ☑ 做完
- ⚠ 这一项动手前请律师先审
重要提示:辞退是彻底终结劳动关系,争议风险极高。案情复杂、有涉外因素,或者员工已经请了律师,发出决定前请律师先把材料审一遍。
2. 检查清单明细
第1项:确认违纪属于第125条的辞退情形 ☐
- 做什么:把员工的违纪行为跟2019年《劳动法典》第125条规定的4种辞退情形逐一对号:(1)在工作场所盗窃、贪污、赌博、故意伤人、吸毒;(2)泄露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侵犯用人单位知识产权,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造成特别严重财产、利益损害,或者内规里写明的工作场所性骚扰;(3)在加薪延期或降职处分还没撤销期间又犯;(4)无正当理由30天内累计旷工5天,或365天内累计旷工20天。
- 为什么:只有这4种法定情形才能辞退。法院经常就因为违纪不属于第125条,直接把辞退决定判无效。
- 怎么做:拿出公司的劳动内规,确定违纪落在上面4种里的哪一种,写进案卷。
- 注意:企业不能在内规里自己加辞退情形。行为严重但够不上辞退的,考虑别的处分(降职、加薪延期)。
第2项:查违纪在内规、劳动合同或法律里有没有写 ☐
- 做什么:核实违纪行为在劳动内规里写了、在签过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或者劳动法有规定。
- 为什么:第127条第3款严禁对内规没写、劳动合同没约定、劳动法没规定的行为做纪律处分。这是"致命"错误,决定会被判无效。
- 怎么做:翻出已发布、现行有效的劳动内规,找到对应的违纪条款;同时看违纪员工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
- 注意:劳动内规发布前要征求基层职工代表组织意见(有的地方)、告知员工。程序没走对的"摆设"内规,可能被认定为不能当处分依据。
第3项:查处分时效过了没 ☐
- 做什么:从违纪发生日算到拟发决定日,看时效还有没有。
- 为什么:第123条规定时效是违纪发生日起6个月;涉及财务、资产、泄露用人单位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的,是12个月。过了时效就不能再处分。
- 怎么做:定准违纪发生日(发现日不等于发生日——时效从发生日起算)。如果案子在第122条第4款的暂缓处理期间,时效过了或剩不到60天,法律允许从暂缓期满起延长最多60天。
- 注意:处分决定必须在时效内发出。很多企业每步都对,就晚了几天发决定——照样被判无效。
第4项:排除禁止或暂缓处分的情形 ☐
- 做什么:查员工是不是正处在不能处分或要暂缓处分的情形,按2019年《劳动法典》第122条第4款。
- 为什么:禁止期间做处分违反处分原则,辞退决定可能被判无效,企业还要赔。
- 怎么做:对照员工现状:病假、疗养;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休假;被羁押;等有权机关对违纪的调查、核实结论;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未满12个月的孩子;精神病或丧失认知、行为控制能力的疾病。
- 注意:上面是按实务常见理解列的;下结论前对照原文或请律师审,女职工和等机关结论的情形尤其要小心。
第5项:做违纪笔录并通知职工代表组织 ☐
- 做什么:发现违纪当时就做违纪笔录;同时书面通知员工所在的基层职工代表组织,不满15岁的员工还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 为什么:这是145/2020/ND-CP号政令第70条第1款程序的开头。事发当时做的笔录是直接证据,打官司时分量最重。
- 怎么做:笔录写清时间、地点、见证人、违纪经过;做笔录的人和见证人签字。员工拒签的,把拒签理由写进笔录。书面通知职工代表组织,留好签收。
- 注意:事后才发现的违纪(比如查账、看监控发现的),就不做现场笔录,改做收集证明员工过错的证据。
第6项:收集证据,准备证明过错 ☐
- 做什么:收齐证明违纪和员工过错的证据:违纪笔录、证人证言、照片、视频、邮件、聊天记录、账册、鉴定结论(如有)。
- 为什么:第122条要求用人单位证明员工有错。打官司举证责任在企业——证明不了过错,辞退决定被判无效。
- 怎么做:按要证明的内容给证据编目:行为发生了、就是这个员工干的、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损害程度或情节严重性。每份证据注明来源和取得时间。
- 注意:⚠ 证据要合法取得。侵犯员工隐私拿到的证据可能被排除。泄露经营秘密、技术秘密的,要证明那信息确实是按规定和内规保护起来的秘密。
第7项:案情复杂的话,考虑停职 ☐
- 做什么:评估核实期间要不要让员工停职。
- 为什么:案情复杂、员工继续上班会妨碍核实(比如有转移资产、销毁痕迹、影响证人的风险),停职能保护核实过程和公司财产。
- 怎么做:按第128条,停职前要先征求员工所在的基层职工代表组织意见。最长15天,特殊情况最长90天。停职期间预付停职前工资的50%。期满必须让员工回来上班;之后被处分的,预付的不用退;没被处分的,停职期间工资补足。
- 注意:停职不是纪律处分,不等于辞退。超期滥用停职是违法的,可能被行政处罚。
第8项: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开纪律处分会议 ☐
- 做什么:给所有必须参会的人发会议通知,保证会前收到。
- 为什么:这是145/2020/ND-CP号政令第70条第2款a点的硬要求。通知晚了或缺人,是判辞退无效最常见的程序毛病。
- 怎么做: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写明:内容、时间、地点;被处分员工姓名;要处理的违纪行为。通知对象:基层职工代表组织、员工、员工的辩护人(员工要求的话,律师或其他人)、不满15岁员工的法定代理人。
- 注意:留好发送和签收证据(回执、确认邮件、交接笔录)。收到通知的人要确认参会;一方不能按通知时间地点来的,双方协商改,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定。
第9项:保障员工的自我辩护权 ☐
- 做什么:让员工到会、陈述意见,自己辩护或请律师、职工代表组织辩护。
- 为什么:第122条规定员工必须到场,有权自我辩护、请律师或他人辩护。剥夺辩护权违反处分原则。
- 怎么做:通知里写明员工的自我辩护权和请辩护人的权利。会上给员工和辩护人时间陈述、提交无罪证据,意见完整记进笔录。
- 注意:不满15岁的员工要有法定代理人参加。把辩护意见记全,不光是守法,也帮企业在发决定前再掂量决定的分量。
第10项:开会并做会议笔录 ☐
- 做什么: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开纪律处分会;做会议笔录,通过并让参会人签字。
- 为什么:会议笔录是程序走对了的证明。没笔录或没签字,打官司是致命短板。
- 怎么做:参会人:用人单位(或授权人)、基层职工代表组织、员工和辩护人(如有)。即使有人没确认参会或缺席,用人单位也按通知时间地点开会。会结束前,会议内容做成笔录、通过、参会人签字;有人不签的,做笔录的人把姓名、不签理由(如有)写进笔录。
- 注意:别"走过场"开会、事后补签空笔录。笔录要反映真实经过:谁说了什么、出了什么证据、职工代表组织什么意见、会议结论是什么。
第11项:在时效内发出辞退决定 ☐
- 做什么:根据会议结果,在第123条时效内发出辞退纪律处分决定。
- 为什么:决定是终结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超期发出或法律依据不全,会被判无效。
- 怎么做:决定写明:员工信息;违纪行为及时间地点;法律依据(内规条款、第125条及2019年《劳动法典》相关条款、145/2020/ND-CP号政令第70条);处分形式是辞退;决定生效时间;员工的申诉权。签字人必须是有处分权的人(第118条第2款i点要求内规写明这个人是谁)。
- 注意:⚠ 决定送达员工、通知职工代表组织的形式和程序,法律有具体要求——动手前对照原文或请律师审,这个环节打官司最容易被挑。
第12项:全套案卷归档 ☐
- 做什么:把全套案卷收齐、系统归档:违纪笔录、证据、会议通知和签收证明、会议笔录、处分决定、相关往来文书。
- 为什么:完整的案卷是辞退被挑战几个月、几年后,企业的盾牌。
- 怎么做:按时间顺序编目;纸质和扫描件都留;定保管人和保管期限。
- 注意:至少留到争议时效期满——高管、敏感案子留更久。
3. 自己操作时的常见错误
错误1:为不属于第125条4种情形的行为做辞退。很多企业在内规里加"严重到可以辞退"的行为,比如多次迟到、KPI不达标、跟同事闹矛盾。法律不允许自创辞退情形——按这些发的决定,被诉几乎必被判无效。
错误2:会议通知不到5个工作日。把工作日当自然日,或者发了通知没留签收证据。少一天或缺签收,整个会议程序算违规。
错误3:没有基层职工代表组织参加。有的企业人事和员工"内部"开个会就发决定,跳过职工代表组织的角色。这违反第122条原则,是判决定无效的直接依据。
错误4:过了时效才处理。案子拖着等核实、等上级意见,时效6个月(或12个月)过了、又没依法延长,才发决定。超期决定没有效力。
错误5:拿罚款、扣工资代替纪律处分。第127条第2款严禁拿罚款、扣工资代替劳动纪律处分。扣了"罚款"工资、又为同一行为发辞退决定的,等于给自己多造不利证据。
4. 完成清单之后
12项都打勾了,企业就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程序比较正的辞退案卷。但辞退是人事管理里争议风险最高的决定:时效、参会人、法律依据上一个小错,就够把决定判无效,接着就是赔偿义务和接员工回来上班。
所以发出正式辞退决定前——特别是争议标的大的案子、高管或外籍专家、案情复杂的——请律师把全套材料独立再审一遍。请拨富莱律师事务所热线 0988424851。
5. 常见问题
员工不来参加纪律处分会议,企业还能继续处理吗?
可以。根据145/2020/ND-CP号政令第70条,只要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并能证明对方收到,即使参会人不确认出席或缺席,用人单位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开会。但企业仍须证明通知义务履行到位。
辞退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辞退是2019年《劳动法典》第124条规定的劳动纪律处分形式——只适用于员工违纪属于第125条4种情形,且须遵守145/2020/ND-CP号政令第70条的严格程序。单方解除是劳动关系双方各自的权利,有各自的依据和预告期。两者性质、依据、法律后果都不同。
基层没有职工代表组织,纪律处分怎么做?
2019年《劳动法典》第122条要求有员工所在的基层职工代表组织参加。没有这个组织的地方,替代参会人员和程序要按现行规定谨慎确定——动手前请律师审具体方案。联系富莱律师事务所,热线0988424851。
被辞退的员工有离职补偿吗?
离职补偿按2019年《劳动法典》第46条执行。因违纪被辞退而终止合同(第34条第8款)有特殊性,要对照原文和各案事实,建议用人单位付或不付之前先问律师。
员工觉得辞退决定违法,去哪里投诉?
可以在企业内部申诉,也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双方要早找律师,因为劳动争议的时效是有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