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第(EU)2023/956号条例,经第(EU)2025/2083号条例修订)进入正式阶段:包括钢铁和铝在内的受涵盖货物进口到欧盟时,必须申报其“内含”(embedded)排放,进口商须缴纳相应的CBAM证书。越南的外资出口商本身不缴证书,但必须提供排放数字的人是他们——而这个数字决定他们的价格是否还有竞争力。
内含碳排放如何计算
计算原则是按生产设施的实际排放,按每种货物的生产路线(production route)确定:设施各排放点的直接排放总量(某些货物还包括用电的间接排放),除以相应货物的产量,得出每吨产品以吨CO2e计的内含排放。数据必须来自工厂的监测体系(燃料、含碳原料的排放因子、活动数据)——这就是出口商现在就要建设测量体系的原因,与国内温室气体清单同步推进(参见FDI-LC-2041)。没有可靠的实际数据时,进口商必须使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默认值(default values),其设定对申报人不利:以排放最高的出口国平均强度加加成(mark-up)构建——使用默认值几乎总是比运行良好的工厂的实际数字更贵。对小出口商的好消息是:2025年的修订引入了每个进口商每年累计50吨的最低免除(de minimis)(适用于钢铁、铝、水泥、化肥;不适用于电力和氢)——低于该门槛,不产生CBAM义务。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记住两个日期:CBAM申报人必须是经授权的CBAM申报人(authorised CBAM declarant)——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的申请可在等待决定期间继续进口;首份年度CBAM申报(针对2026年进口货物)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证书自2027年2月1日起开始销售,2026年价格按欧盟ETS拍卖价格的季度加权平均确定(2027年起按周),且自2027年起申报人每季度末持有的证书不得低于当年已进口货物内含排放的50%。
CBAM让成本上升多少——以及可抵扣的部分
法律没有固定的百分比:成本增幅取决于工厂自身和时间的三个变量。核心公式为:每吨产品的CBAM成本 = 内含排放(吨CO2e/吨)× CBAM证书价格(≈欧盟ETS价格)× 逐步引入的CBAM系数——2026年仅2.5%,逐年上升,到2034年欧盟ETS免费配额完全取消时达到100%。对钢铁和铝而言,不同工厂的排放强度因技术差异巨大(高炉—电弧炉、废钢比例、电力来源),同一货物编码下两家出口商的CBAM成本可以相差数倍。两个可利用的降本因素:(1)在原产国实际缴纳的碳价可抵扣证书义务,待越南运行真实的碳定价后适用(细则自2027年适用)——这是密切跟踪国内碳市场的又一个理由;(2)如前所述,用实际数据替代默认值。至于成本由谁承担:法定义务在欧盟进口商(经授权的申报人)一侧,但商业现实会通过价格谈判把大部分成本推回供应商——CBAM成本分担条款和排放数据提供义务(进口商要求时附第三方核查)现在就应写入出口合同。
常见问题
钢铁和铝对欧出口从何时起受CBAM约束?
CBAM正式阶段自2026年1月1日开始(第(EU)2023/956号条例,经2025/2083修订):经授权的申报人、内含排放申报和证书缴纳。针对2026年进口货物的首份年度申报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证书自2027年2月1日起销售。
CBAM大约让钢铁/铝成本上升百分之几?
没有固定比例。每吨成本 = 工厂自身的内含排放 × 证书价格(与欧盟ETS挂钩)× CBAM系数(2026年2.5%,到2034年升至100%)。清洁技术工厂比被迫用默认值的工厂低得多——自己的数字必须用实际排放数据计算。
没有排放数据如何申报CBAM?
进口商必须使用欧盟默认值——其构建方式对申报人不利(最高排放出口国平均值加加成)。在商业上,无法提供可信排放数据的出口商将被压价,或把订单输给有更低实际数据的竞争对手。
在越南缴纳的碳价可以抵扣CBAM吗?
可以——在原产国实际缴纳的碳价可从CBAM证书义务中抵扣(细则自2027年适用)。但目前越南尚无实际的强制性碳价可供抵扣,因此这一因素需与国内碳市场进度一并跟踪(参见FDI-LC-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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