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家新加坡物流企业拟在清化建设12公顷物流中心,服务宜山炼化一体化基地及港口,在宜山经济区内与附近困难山区之间权衡。哪套方案的优惠组合更好?
优惠框架:新法,不变的原则
2025年《投资法》(143/2025/QH15,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取代61/2020/QH14)第15条、第16条规定优惠形式:企业所得税、土地租金及土地使用费免减、投资扶持。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67/2025/QH15,自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规定普通税率20%;年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适用15%,30亿至500亿适用17%;鼓励类项目可享15年10%税率、免税4年、随后9年减半。
第31/2021号法令提供鼓励类行业与地区目录——为实施2020年《投资法》而颁布,在被取代前继续有效。第103/2024号法令规范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免减。自67/2025号法律起,工业区区位不再自动带来税收优惠;但区内项目按经济区专门机制享受优惠。
清化:物流项目的两大地区支柱
清化同时提供两大地区支柱。一是宜山经济区——围绕炼化、深水港和重工业的沿海经济区;区内物流项目按经济区机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土地租金免减,不论纯物流是否属鼓励类行业。二是西部山区困难、特别困难县——设在此类地区(即使在区外)的项目可享受困难地区优惠。
与海防(集装箱港经济区)相比,宜山有自己的特色:服务重工业、散货和炼化物流——特种仓储、大件运输。区内12公顷物流中心的优惠组合——若符合条件——包括按经济区机制的税收优惠、按第103/2024号法令和经济区政策的长期土地租金免减,以及管委会扶持。山区方案则以困难地区优惠替代,但须权衡远离港口和客户的距离。
档位选择与全球最低税警示
《投资法》第15条禁止同一时期、同一税种同时享受两档优惠,投资者有权择优一档。项目若同时位于区内和困难地区,就每类所得比较各税收框架、择优一档,再叠加不同种类:税收、土地租金、扶持。
对大集团的强制警示:第107/2023号国会决议和第236/2025号法令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合并收入超7.5亿欧元的集团征收最低补足税。宜山经济区内的低优惠税率可能在集团层面触发补足税,缩水税率优惠的实际价值。须在模型中纳入这一情景,优先选择受影响较小的形式如长期土地租金免减。
清化项目清单
按批准规划确认宜山经济区边界及选址;与宜山经济区管委会核对按经济区机制享受优惠的条件;若考虑山区县,对照现行困难地区目录;按第103/2024号法令锁定土地租金免减;在集团层面评估全球最低税影响;在《投资登记证》中载明优惠并在年度汇算时自行申报。
1. 宜山经济区内的物流项目有什么优惠?
符合条件的,区内项目按经济区机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土地租金免减——独立于鼓励类行业目录。
2. 宜山与廷武—吉海对物流项目有何不同?
宜山服务炼化、深水港和重工业——散货、大件;廷武—吉海服务集装箱。经济区优惠机制类似,但服务需求和客户不同。
3. 设在清化山区县更好吗?
可享受困难地区优惠,但须权衡远离港口、客户的运输成本;按税后总成本决策。
4. 全球集团在最低税方面注意什么?
合并收入超7.5亿欧元的,补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第107/2023号决议、第236/2025号法令);低税率可能触发补足税。
5. 由哪个机构办理宜山优惠?
宜山经济区管委会确认项目位于区内及按经济区机制享受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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