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在越南收购FDI项目:税务、估值与审批实务

Mua dự án FDI tại Việt Nam — khu công nghiệp, thuế và định giá

在越南收购FDI项目:税务、估值与审批实务——买方指南

在越南收购一个正在运营的FDI项目——工业园区里的工厂、能源项目、物流设施——可以让外国投资者直接获得土地、许可和建设进度,而不必从零开始报批绿地项目。但"收购项目"不等于"收购公司":转让的标的是投资人对项目的权利义务,程序是项目调整而不是股权转让;如果尽调做得薄,税务风险——尤其是卖方的企业所得税和项目遗留的欠税——可能回过头来咬买方一口。

本指南站在买方角度:受让项目须满足的法律条件、交易中要计入价格的税负层次、估值与尽调,以及《投资法》143/2025/QH15号下的审批程序。

目录

一、"收购项目"与"收购公司"的区别

标准收购投资项目收购公司(股权交易)
标的投资人对项目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股权/股份
主要程序按《投资法》办理项目调整(变更投资方)按《企业法》办理成员/股东变更
老法人留在卖方买方承继全部,包括债务和纠纷
证照投资登记证变更为新投资人投资登记证不变(公司仍是投资人时)

当买方想要资产和许可、而不想要卖方的公司历史时,项目交易通常"更干净"——但投资程序更复杂,部分优惠可能无法完整承继。

二、受让项目须满足的条件

根据《投资法》143/2025/QH15号第34条,投资人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转让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从买方角度——尤其是外国买方——须核实:

  1. 项目没有被终止——已被撤销或正在终止的项目不能转让。
  2. 市场准入条件:受让项目的外商必须满足2025年《投资法》及WTO承诺中关于有条件经营行业市场准入的要求。这是硬性条件——不满足,调整申请将被驳回。
  3. 土地条件:与土地使用权挂钩的项目,转让须符合土地法(剩余期限、土地用途、财务义务)。
  4. 住房/房地产条件:住房或房地产项目适用额外的行业规则。
  5. 批准文件/投资登记证中的条件:有些项目带有个性化条件(工期、环保或技术承诺),买方一并承继。

三、交易税负:谁缴、缴什么

本节回答交易的核心税务问题:卖方要缴什么、买方要核查什么。先划清双方各自的义务,再审查其他税费。

3.1 企业所得税——卖方的义务、买方的风险

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2款(c)项,转让投资项目所得属于应税"其他所得"。纳税人是转让方(卖方),按转让价格与投资成本的差额计税。

买方本身不就交易纳税,但面临两个关联风险:

  • 项目遗留的税务负债:欠缴的税款、土地租金和规费会随项目转移。转让协议必须包含卖方已足额结清的保证,以及对交割前税务核定的赔偿条款。
  •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期只有在继续满足优惠条件时才能转给买方。须审查原优惠批准文件——承继不是自动的。

3.2 其他需核查的税费

  • 增值税: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可能因交易结构不同而触发增值税。
  • 登记费:须重新确权的资产(厂房、车辆)办理更名时的登记费。
  • 外国承包商税:如果买方承继项目与外国承包商的合同,预提义务转移到买方。自2026年7月1日起,外国承包商税的申报与缴纳按第89/2026/TT-BTC号通知第30条执行(该通知废止了第103/2014/TT-BTC号通知)。

四、估值与定价陷阱

FDI项目定价通常用DCF、可比市场法或净资产法。买方须把握两个要点:

  1. 独立评估报告:不仅用于谈判,更是税务机关审查交易时的证据。若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价且无正当理由,卖方应税所得可能被重新核定——由此引发的争议会拖住投资登记证的变更。评估要早做,在价格锁定之前,让报告既能支撑谈判,也能支撑税务档案。
  2. 拆分价格: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证照、优惠)应在合同中分别作价,因为每一类适用的税务处理和确权程序都不同。单一总价会引来税务机关重新分摊——通常对双方不利。
  3. 注意币种和付款机制:转让的跨境付款必须通过持牌银行、凭全套单据(转让协议、变更后的投资登记证、税务申报)办理。分期付款按里程碑设置——签约、投资登记证变更、证照更名——而不是一次性付100%。

五、买方法律尽调清单

签约前至少做以下核查——并把卖方的披露留档,因为转让协议中的保证条款,只和背后的尽调一样可靠:

  • 投资登记证和批准文件:有效、投资人正确、目标/规模/地点正确;没有工期违约。看是否有已逾期的承诺里程碑,因为买方要承继违约。
  • 土地:土地租赁合同、剩余期限(2024年《土地法》第172条)、财务义务已结清、无争议。确认剩余土地期限覆盖买方的回本周期。
  • 税务:税务结清证明(或价款留存机制)、优惠及承继条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索取欠税情况的书面确认。
  • 劳动:劳动合同、社保欠缴、未决争议。关键人员依赖是商业风险,不只是法律风险。
  • 环保和消防:许可随项目走。过期的环保许可可能让项目在第一天就停摆。
  • 争议:涉及项目或卖方的诉讼、仲裁,可能波及资产。

六、审批程序:办理项目调整,无需从头报批

项目转让通过项目调整程序(变更投资方)办理,依据《投资法》143/2025/QH15号和第96/2026/ND-CP号政令:

  1. 签署附条件的项目转让协议(以调整获批为条件)。
  2. 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投资登记机关提交调整卷宗。
  3. 机关审查条件(重点是外商的市场准入),变更投资登记证。
  4. 结清交易的税务义务;相关证照(土地、环保、消防)更名。

注意:如果转让同时改变项目目标、规模、地点等须审批事项,卷宗会更复杂,可能需要更高层级审批。

七、常见问题

问:收购FDI项目,买方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企业所得税由转让方(卖方)缴纳——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2款(c)项,转让投资项目所得属于应税"其他所得"。买方本身不就交易纳税,但必须核查项目遗留的税务负债,因为欠税会随项目转移。

问:收购FDI项目需要重新申请投资政策审批吗?

答:不一定。项目转让通过项目调整程序(变更投资方)办理,依据《投资法》143/2025/QH15号和第96/2026/ND-CP号政令,无需重新报批——除非转让同时改变项目目标、规模、地点等须审批事项。

问:外国买方需要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吗?

答:需要。这是硬性条件:受让项目的外商必须满足2025年《投资法》及越南WTO承诺中关于有条件经营行业市场准入的要求,否则投资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变更。

问:转让定价方面最大的税务风险是什么?

答:转让价格必须反映市场价格,并有独立评估报告佐证。若税务机关认定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且无正当理由,可重新核定卖方应税所得——由此引发的税务争议可能拖延投资登记证的变更。

问:原项目的税收优惠能转给买方吗?

答:如果买方继续满足优惠条件(地区、行业、规模),可以承继。但承继不是自动的——须审查原优惠批准文件并向税务机关确认。

问:收购FDI项目和收购运营该项目的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收购项目是转让投资人对项目的权利义务(走投资程序);收购公司是转让股权(走企业程序)。收购项目,老法人留在卖方;收购公司,买方承继整个法人,包括隐藏债务和潜在纠纷风险。

八、何时需要律师

以下情形请律师介入:谈判收购FDI项目、设计交易结构(项目/资产交易 vs 股权交易);做全面法律尽调,重点是土地、税务和证照;谈判转让协议中的税务和历史负债保护条款;或投资登记证变更卡在市场准入条件上。FLAT Law Firm为投资者提供越南全境的并购和项目转让法律服务——请拨打热线 0988424851,获取切实可行、可执行的方案。

语言版本

参考文件

  • 《投资法》143/2025/QH15号(2025年12月11日通过,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第34条。
  • 第96/2026/ND-CP号政令(《投资法》实施细则,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2款(c)项。
  • 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第1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