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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许可加密服务广告如何处理?交易所、KOL与传媒单位的责任

一位财经KOL介绍”信誉好的国际交易所、出入金快”的视频,可能构成对在越南尚未获证服务的广告。自2026年9月1日起,第284/2026号议定把加密资产纳入专门的处罚议定;结合第87/2026号议定的广告处罚框架,广告者、雇佣广告的交易所乃至分发平台的责任,已比”灰色地带”时期清晰得多。

法律依据

两个重叠的处罚框架:加密资产与广告

关于加密资产领域行政处罚的第284/2026/ND-CP号议定(2026年9月1日起生效)是这一市场的行业制裁文本:无证提供加密资产服务、在第05/2025号决议试点框架外推广和招揽交易,都在其调整范围内。本文的透明说明:第284/2026号议定中每个广告行为的具体罚款数额,按处理时该议定自身的条款适用;企业和KOL应在行动前核对现行条款,而不是依赖社交媒体上引用的数字。

第二个框架是替代第38/2021号议定的第87/2026/ND-CP号议定中的广告处罚(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为在越南被禁止或尚未获准流通的产品、服务做广告,按广告违禁货物、服务条款受罚——该议定第51条对广告尚未满足条件的服务这一行为组的已核验参考水平是:个人40–60百万越南盾(第1款)、60–80百万(第2款)、80–100百万(第3款);依第6条的基数惯例,组织的罚款是个人水平的两倍。为无证平台做加密资产广告,可能同时被拉入两个框架:加密资产行业违法和广告违法。

责任链:KOL、雇佣广告的交易所和分发平台

广告责任不止于拿麦克风的人。责任链包括:广告发布者——直接介绍和招揽的KOL或影响者——对自己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即便脚本由交易所准备,因为广告法把核查被广告产品、服务合法性的义务放在执行广告的人身上;广告客户——无证交易所——对无证提供服务和在越南推广负责,是链条中处理最重的一环;以及发布媒介——社交平台和分发渠道——在被要求时负有下架和配合的义务(依广告法和网络安全法)。

KOL常忽略的一点:为无证交易所做广告的收入并不会通过服务合同使行为”合法化”,而与在越南没有法律地位的交易所订立的合同,在监管机关处理或粉丝亏损后民事索赔时,几乎保护不了KOL。在类似案件(往年广告无证外汇、虚拟货币平台)的处理实践中,广告者始终是最容易被确认身份、并在链条中第一个被处理的一环。

适用分析

需要把握的内容边界:区分”知识内容”和”招揽性广告”。市场分析、风险警示、加密资产新闻是信息内容;但内容一旦带有注册链接、佣金推荐码、入金号召或利润承诺,就转为对特定服务的推广,按广告框架评判。推荐码是商业广告关系最明显的标志——也是处理机关最容易收集的证据,因为它公开地躺在已发布的内容本身里。

在预防上,KOL和媒体企业需要金融广告承接前的核查流程:要求广告客户出示许可证(加密资产方面,是财政部在试点框架内发给服务组织的许可证);拒绝一切承诺利润的内容或向无证平台入金的招揽;保存全部核查档案以证明已履行合法性核查义务;并在广告合同中锁定客户保证服务合法性的条款和赔偿机制。对在越南无证的外国交易所,核查结论几乎永远只有一个:不承接面向越南公众的广告。

行动建议

  • 承接任何金融广告前,要求客户出示许可证;加密资产方面,只接受第05/2025号决议试点框架内的持牌组织。
  • 从内容中剔除一切招揽要素:注册链接、推荐码、入金号召、对无证平台的利润承诺或暗示。
  • 保存核查档案(已核查的许可证、与客户的往来)作为已履行服务合法性核查义务的证据。
  • 在广告合同中加入客户保证服务合法性的条款,以及因服务不合法导致广告被处理时的赔偿机制。

常见问题

按第284/2026号议定,广告无证加密资产服务被罚多少?

第284/2026/ND-CP号议定(2026年9月1日起生效)是加密资产领域的行业处罚议定:在第05/2025号决议试点框架外推广和招揽加密资产服务属于其处罚范围,具体罚款数额按处理时该议定自身的条款适用——做广告的人应在行动前核对第284/2026号议定的现行条款。同时,该行为还被拉入第87/2026/ND-CP号议定的一般广告处罚框架,其中为尚未获准的服务做广告在第51条有已核验的参考水平:个人40–60百万越南盾(第1款)、60–80百万(第2款)、80–100百万(第3款),组织依第6条为两倍。

推广无证加密资产平台的KOL承担什么责任?

三层责任:(1)行政——KOL是广告发布者,按第284/2026号议定(在试点框架外推广服务)和第87/2026号议定(为尚未获准的服务做广告)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即便脚本由交易所提供,因为广告法把核查服务合法性的义务放在执行广告的人身上;(2)民事——因信任推广内容而亏损的粉丝可起诉索赔,而与在越南没有法律地位的交易所订立的合同几乎保护不了KOL;(3)处理实践——KOL是链条中身份最明确的一环,通常第一个被处理,正如往年广告无证外汇和虚拟货币平台的案件。

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和平台如何被处理?

承接广告的媒体企业承担广告服务经营者的责任:必须核查被广告服务的合法性,为尚未获准的服务发布广告的,按第87/2026/ND-CP号议定的广告框架受罚——组织水平依第6条惯例为个人水平的两倍——并被责令下架广告和更正。发布平台(社交网络、内容分发渠道)在被要求时依广告法和网络安全法负下架义务并配合监管;接到通知后拖延下架会产生平台自身的独立责任。

面向越南用户做广告的外国平台会被处理吗?

会。把服务器放在境外并不能使行为脱离处理范围,只要广告和服务面向越南用户:在试点框架外推广加密资产服务属于第284/2026/ND-CP号议定的处罚范围,越南监管机关握有实际的执行工具——处理国内环节(KOL、媒体企业、在越南的支付和营销伙伴)、要求平台下架广告、公开警示投资者、按网络安全法协调屏蔽访问。对交易所的后果是失去进入越南市场的全部合法渠道,而最重的后果落在交易所的国内伙伴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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