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国投资外汇管理迎来重大更新:第38/2026号通知(2026年8月18日生效,取代第06/2019号通知)。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取消”DICA”名称,统一称为”投资资金账户”,且在取得企业登记证后即可开立该账户,无需等待投资登记证。与此同时,第34/2026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取代第12/2016号通知)规范对外投资活动。
一、外汇管理新框架——第38/2026号通知
-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8日,取代第06/2019号通知。
- 更名:取消”DICA”(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名称,统一称为”投资资金账户”。
- 重要变化:投资者在取得企业登记证后即可开立投资资金账户,无需等待投资登记证——大幅缩短项目资金准备时间。
- 交易原则:所有与投资相关的交易——出资、股权收购、资本转让、利润汇出——都必须通过投资资金账户办理。
- 适用范围和交易清单须直接核对第38/2026号通知原文第1条、第2条和第8条。
二、原有DICA账户的过渡安排
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根据第06/2019号通知开立的DICA账户,在第38/2026号通知生效后如何处理?企业须直接核对第38/2026号通知原文中的过渡条款,确定:原有账户能否继续使用、是否需要更名或重新办理手续、以及转换期限(如有)。不应想当然地沿用”老做法”。
三、对外投资——第34/2026号通知
第34/2026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取代第12/2016号通知)规范越南组织和个人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境外投资项目的账户、资金划转和报告规定。有对外投资计划的越南企业应及时更新到新框架。
四、需注意的风险
- 账户外交易:不通过投资资金账户办理投资交易,可能违反外汇管理规定。
- 利润汇出:必须通过投资资金账户并遵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操作失误可能导致资金流受阻。
- 适用范围:第38/2026号通知是否涵盖间接投资,仍须核对原文;现行外汇违规行政处罚框架在评估风险前也应核实效力。
常见问题
新规下何时可以开立投资资金账户?
根据第38/2026号通知(2026年8月18日生效),投资者在取得企业登记证后即可开立投资资金账户,无需等待投资登记证。
原有DICA账户还能用吗?
须核对第38/2026号通知原文中的过渡条款,确定继续使用、转换要求及期限。
利润如何汇出?
通过投资资金账户,按第38/2026号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引用法规
- 第38/2026号通知(2026年8月18日生效;取代第06/2019号通知)
- 第34/2026号通知(2026年6月30日;取代第12/2016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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