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与重组

2026年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门槛与程序

玻璃写字楼——2026年并购经营者集中审查配图

在每一起达到一定规模的并购交易中,交割(closing)之前的必答题是:该交易是否须向国家竞争委员会申报经营者集中?2026年的答案比往常更复杂,因为存在两层并行的申报门槛:2020年第35号政府议定(35/2020/ND-CP)规定的一般法律框架,以及2026年第66.18号政府决议(66.18/2026/NQ-CP)规定的特殊临时机制(2026年7月1日–2027年2月28日有效)。用错门槛层级,可能导致多余申报,或——更危险的——遗漏申报义务。

一、申报门槛:两层比较

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33条第1款,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企业在达到以下任一门槛时,须在实施之前向国家竞争委员会申报。关键点:门槛按关联企业集团计算,而非仅按直接实施交易的法人计算。

标准第一层——35/2020号议定(第13条):一般框架第二层——66.18/2026号决议:特殊、临时
在越南的总资产(预计实施年度上一财政年度)≥ 3万亿越南盾≥ 6万亿越南盾
在越南的销售收入/采购营业额总额≥ 3万亿越南盾≥ 6万亿越南盾
交易金额≥ 1万亿越南盾≥ 2万亿越南盾
在相关市场的合计市场份额≥ 20%≥ 20%(不变)

第二层适用范围:仅适用于非信贷机构、保险企业、证券公司的企业。该类主体适用更高的单独门槛(保险/证券总资产150000亿越南盾及以上;信贷机构系统总资产的20%)——66.18号决议不调整该类主体。

二、66.18/2026号决议的临时性——关键点

  • 有效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截至2026年10月14日尚无延期文件);
  • 实际影响:该窗口期内的中型交易可能不再属于须申报范围,即使此前须申报;
  • 2026年7月1日前已提交的申请仍适用旧门槛(35/2020号议定);
  • 2027年2月28日之后:默认恢复35/2020号议定门槛——跨越该时点的交易计划须重新评估申报义务;
  • 66.18号决议同时简化了申请材料:越南企业无需提交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 经营者集中的形式(2018年《竞争法》第29条):合并、归并、收购、合营;
  • 申报材料(2018年《竞争法》第34条);
  • 国家竞争委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材料是否齐全;企业在30日内补正材料(第35条第2款);
  • 初步审查(第36条):30日——期限届满竞争机关未发出通知的,企业可以实施经营者集中;
  • 正式审查(第37条):90日;复杂案件可延长最多60日——最长150日,加上初步审查30日共180日;
  • 决定(第41条):准予实施/附条件准予实施/禁止实施。

四、警示:”先交割、后申报”属于违法

属于须申报的交易未经事先申报即实施的,违反竞争法。处罚(2026年第102号政府议定修订2019年第75号议定第14条,自2026年5月20日起适用):

  • 企业规模低于3万亿越南盾的:处5亿–10亿越南盾罚款/企业;
  • 规模3万亿越南盾及以上的:处10亿–20亿越南盾罚款/企业;
  • 罚款不得超过相关市场总营业额的5%。

在交易结构设计中,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须列为合同的先决条件——竞争程序完成前不得交割。

五、涉外并购:两个并行程序

在有条件市场准入行业的外国投资者,须并行办理出资、购股登记(2025年《投资法》第21条)与经营者集中申报——这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完成其一不能替代另一。交易时间表须同时考虑两者。

六、常见问题

问:门槛按直接收购公司还是整个集团计算?
答:按关联企业集团——须加总关联公司在越南的资产/收入,而非仅直接签约的法人。

问:总资产4万亿越南盾、预计2026年9月实施的交易,须申报吗?
答:在66.18号决议窗口期(2026年7月1日–2027年2月28日)内,资产门槛为6万亿越南盾——4万亿的交易未达到第二层资产门槛(但仍须核查其余标准:收入、交易金额、市场份额)。若交易拖延至2027年2月28日之后仍未完成,须按35/2020号议定门槛重新评估。

问:30日初步审查期满仍无答复,怎么办?
答:根据2018年《竞争法》第36条,30日期限届满国家竞争委员会未发出通知的,企业可以实施经营者集中。

问:66.18号决议适用于银行、保险、证券吗?
答:不适用——该类主体适用单独门槛,66.18号决议不作调整。

法律依据

  • 《竞争法》23/2018/QH14(2019年7月1日生效)——第五章
  • 2020年第35号政府议定——第13条(申报门槛)
  • 2026年第66.18号政府决议(2026年7月1日–2027年2月28日有效)
  • 2026年第102号政府议定(2026年5月20日生效)修订2019年第75号议定
  • 2020年第58号财政部通知(竞争案件处理费)
  • 文件查询:thuvienphapluat.vn(查询日期:2026年10月14日)

另见:2026年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越南语相关文章)。

需要法律帮助?如您的并购交易可能达到经营者集中门槛,请在交割前通过FLAT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评估申报义务。

透明度声明:本内容由AI辅助撰写,正在FLAT内部审核流程中,尚未发布,亦未经执业律师审核。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66.18/2026号决议的门槛具有临时性——请以交易时的有效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