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12个月”——很多人以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事实是:越南法律没有规定普通买卖合同货物统一的”默认”保修期。保修期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文解释法律为何不设定统一期限、如何拟定保修条款以避免争议,并区分三个易混淆的时间:保修期、质量异议期(6个月)与诉讼时效(2年)。
1. 法律为何不规定统一的保修期?
2005年《商法》(36/2005/QH11)和2015年《民法典》(91/2015/QH13)均未规定适用于一切货物的默认保修期。现实原因是:货物种类过于多样——工业设备的合理保修期与快速消费品完全不同。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仅在其他层面(异议、诉讼)设置保护买方的时间界限。
对于消费品: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2023/QH15)(2024年7月1日生效)规定经营者按自己的承诺、公示履行保修——仍然以约定/承诺为准,法律没有规定默认数字。
2. 如何约定保修条款:应包含的5项内容
为避免争议,买卖合同中的保修条款应包含以下5项内容:
- 保修期限:写明月数/年数及起算时点(交货日、验收日、投用日等)——争议常因只写”保修12个月”而不写自何时起算而爆发;
- 保修范围:保修哪些缺陷(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是否包含更换零部件;
- 保修程序:买方以何种形式通知,卖方答复与修复的期限;
- 费用:保修期内维修、运输、更换费用由谁承担;
- 除外条款:不保修的情形(使用不当损坏、不可抗力、擅自维修等)。
示范条款:“卖方对货物保修12个月,自买方签署验收纪要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免费维修、更换属于制造商责任的技术缺陷。因买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不适用保修。”
3. 三个易混淆的时间:保修—异议—诉讼
| 时间 | 依据 | 期限 | 含义 |
|---|---|---|---|
| 保修期 | 合同约定 | 由双方约定 | 卖方有维修/更换义务 |
| 质量异议期 | 《商法》第318条 | 交货之日起6个月(数量为3个月) | 买方须及时提出异议,否则丧失权利 |
| 诉讼时效 | 《商法》第319条 | 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2年 | 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
值得注意的是《商法》第318条:对于有保修的货物,质量异议期为保修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而非交货之日起6个月)。此外还有针对其他合同违约情形的9个月期限。
时间线示例:2026年1月1日交货,保修12个月(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异议期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保修期届满后3个月)→ 诉讼时效2年自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
4. 买方在保修期内的权利
货物在保修期内出现缺陷,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修理货物;减价;更换货物;退货退款;同时要求赔偿因货物技术缺陷造成的损失。
常见问题
法律是否规定了默认12个月保修期?
没有。越南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默认保修期;保修期由双方约定。
货物质量异议期是多久?
自交货之日起6个月(数量为3个月);有保修的货物:保修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商法》第318条)。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2年(《商法》第319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
适用”合理期限”原则(2015年《民法典》第434条)——谨慎援引,不得推定具体数字。
引用来源
- 2005年《商法》(36/2005/QH11):第318条(异议期限)、第319条(诉讼时效);
- 2015年《民法典》(91/2015/QH13):第434条(合理期限);
-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2023/QH15)(2024年7月1日生效):消费品保修按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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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FLAW AI Legal Council撰写,本文已经质量审查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所有人批准。截至2026年10月14日的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咨询,亦非真人律师的意见。专业货物(电子、汽车、药品等)可能适用专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