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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签署前的5个要点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贷款协议 — 商务握手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借款看似”自家事”,但越南法律将其视为义务完备的交易:须先确定关联关系,内部审批须在签署前完成,利率受法定上限约束,利息费用受税前扣除上限约束。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可能导致合同被宣告无效,或利息费用在汇算清缴时被剔除。

1. 签署前先确定关联关系

第255/2026/ND-CP号议定(企业关联交易税务管理,2026年7月1日生效,按第23条取代第132/2020/ND-CP、20/2025/ND-CP号议定)第5条第2款a项规定:一家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家企业所有者出资至少25%→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母公司持有子公司注册资本25%起,即已进入税法意义上的关联关系——随之而来的是全套关联交易义务(按独立交易原则定价、申报、文档)。现行任何关联交易内容(25%门槛、利息上限、申报)都绝不能再引用第132/2020号议定——全部归属第255/2026号议定。

2. 内部审批是效力条件——先签后批是风险

2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第59/2020/QH14号《企业法》第67条:第1款c、d项——公司与母公司管理人员、有权任命母公司管理人员的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合同、交易→须经成员会议批准。第2款:签署人须向成员会议成员、监事通知相关对象和相关利益,并附合同草案;成员会议在15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利害关系的成员不计入表决。第3款:违规签署→合同经法院判决无效;签署人及有利害关系的成员须赔偿损失,向公司返还所得利益。

股份公司——《企业法》第167条:第2款——董事会批准与关联人(包括持有10%以上普通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的价值小于最近财务报表总资产35%的合同、交易;在15天内决定;有利害关系的董事会成员不参与表决。母公司通常是持股10%以上的股东→母子借款极易落入须签署前批准的范围。

条号注意: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第67条(不是第162条——那是2014年《企业法》的条号);股份公司适用2020年《企业法》第167条。先签后批=合同的直接法律风险。

3. 按独立交易原则定利率+20%/年上限

2015年《民法典》第468条:

  • 第1款:利率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借款金额的20%/年;超过部分无效;
  • 第2款:双方约定付息但未明确利率而发生争议→利率按还款时限额的50%确定,即10%/年。

税务原则:0利率或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按独立交易原则(arm’s length)被核定征税的风险,适用第108/2025/QH15号《税收管理法》框架(2026年7月1日起取代第38/2019号法律)。不要建议”0利率借款避税”或规避上限的方法——那是核定风险,不是优化。企业之间可按《民法典》第463条和《企业法》第7条相互借贷,前提是借贷不经常发生、不具经营性质。

4. 利息费用税前扣除30%上限

在第255/2026号议定关联交易框架下(延续原框架):扣除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后的利息费用总额,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部分不超过(经营活动净利润+扣除后的利息费用+折旧费用)之和的30%;超限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最长连续5年。

实务:在确定利率和借款规模之前先测算该扣除上限——高利率、大额借款可能产生当期不可扣除的费用,影响税务现金流。测算应放在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2025年10月1日生效)新的累进税率框架下:15%(上年营业收入30亿越南盾及以下)、17%(30亿以上至500亿)、20%(普通税率)——绝不能再引用第14/2008号法律的20%固定税率。另请注意:越南法律在关联交易框架30%利息扣除上限之外没有单独的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sation)规定——不要把”法律限制债资比”写成硬性规定。

5. 关联交易申报与外汇义务

申报:关联交易信息按第255/2026号议定附录一申报,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一并提交(自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绝不能使用第132/2020号议定的旧附录一表格。

外资因素:如母公司在境外,须核查按国家银行现行文件向国家银行登记境外借款的义务(未核对国家银行最新合并文本前不引用条号)。关于借款的承包商税:第103/2014/TT-BTC号通知已于2026年7月1日失效;新框架为第20/2026/TT-BTC、69/2025/TT-BTC号通知——不要再引用第103/2014号通知说明借款的税务义务。

单证纪律:借款合同订立书面形式,银行转账支付,完整保存放款–还款–付息凭证。本文限于母公司为直接持股的组织的情形;间接或更复杂的股权架构仅作为需要单独咨询的警示提及。

常见问题

母公司持股多少构成关联关系?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家企业所有者出资至少25%(第255/2026号议定第5条第2款a项)。

母子借款需要内部审批吗?
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会议签署前批准(第67条);股份公司:价值小于总资产35%的,董事会批准(第167条第2款)。违规签署可能被宣告无效并须赔偿。

借款利率最高多少?
约定利率不得超过20%/年(《民法典》第468条);超过部分无效。未明确利率而发生争议→适用10%/年。

利息费用最多可扣除多少?
不超过30%(扣除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后),超限部分最长连续结转5年——在第255/2026号议定关联交易框架下。

法律依据

  • 第255/2026/ND-CP号议定(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第132/2020、20/2025号议定):第5条(关联关系);附录一(关联交易申报)。
  • 第59/2020/QH14号《企业法》(经第76/2025号法律修订):第7条(企业权利);第67条(关联人交易审批——有限责任公司);第167条(关联人交易审批——股份公司)。
  • 第91/2015/QH13号《民法典》:第463条(财产借贷合同);第468条(利率)。
  • 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2025年10月1日生效):累进税率15%/17%/20%。
  • 第108/2025/QH15号《税收管理法》(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第38/2019号法律):核定征税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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