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项目需要经过国防安全审查吗?”越南2025年《投资法》(143/2025/QH15号法律,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回答:并非所有项目。国防、安全(QP-AN)因素通过三道事前审查关口 + 一层事后检查与处罚进行管控——哪道关口”启动”,取决于项目土地位置和投资形式。理解错这个框架,外国投资者容易犯两种相反的错误:要么遗漏强制性程序(尤其在并购中),要么自行附加法律并不要求的程序。
三道关口 + 一层事后检查全景图
- 第一关——并购:外国投资者向在国防安全影响区域内拥有土地的经济组织出资、购买股份或购买出资份额。
- 第二关——投资主张审批:项目申请国家在国防安全影响区域内交地、出租土地或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 第三关——市场准入条件:与国防安全相关的有条件经营行业(第8条 + 附录四)。
- 事后检查层:项目危害国防安全时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经营——发生在项目运营之后,不是”审查关口”。
第一关——并购:实务中最大的陷阱
这一关最容易被遗漏,因为许多投资者认为”购买越南公司的股份与国防有什么关系”。法律的回答恰恰相反。
条件(第21.2条 + 96号议定第75.4条)
- 外国投资者出资、购买股份或购买出资份额须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第8条);保障国防、安全(第21条第2款b点);以及在岛屿;边境地区的乡、坊、特区;沿海乡、坊接收、使用土地的条件(第21条第2款c点)。
- 96/2026/ND-CP号议定(2026年3月31日颁布并生效)第75条第4款:上述国防安全与土地条件适用于经济组织在岛屿、边境地区、沿海地区或其他国防安全影响区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形——但不包括在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经济区内实施投资项目的经济组织。
程序:变更成员、股东之前先登记(第21.3条c点 + 96号议定第76.5条)
经济组织在上述区域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外国投资者须在变更成员、股东之前办理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份额登记手续(第21条第3款c点)。96号议定第76条第5款规定的国防安全征求意见程序(注意:该程序在第76条,而非第75条——第75条只规定条件):
- 2个工作日内,投资登记机关征求省级军事指挥部和省级公安的意见。
- 5个工作日内,上述两机关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默示批准)。
- 10个工作日内,投资登记机关审查并通知投资者。
获准出资后,投资者方可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成员、股东变更(第76条第6款);权利义务在手续办结时确立。
实例:外国投资者购买拥有沿海乡、坊土地的越南公司40%股份——必须在更新股东名册之前办理出资登记并完成2/5/10天的国防安全征求意见程序。跳过这一步即构成程序违规。
第二关——投资主张审批
143/2025号法律第24条第9款:项目申请国家在对国防、安全有影响的区域内交地、出租土地或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属于投资主张审批范围。审批权限: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第25条第3款a点),项目同时因其他原因属政府总理或国会审批范围的除外。
征求意见程序(96号议定第31条第1款b、c点):对国防安全影响区域内的项目,投资登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征求省级军事指挥部、省级公安关于满足国防安全保障条件的意见;两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
国防部、公安部的作用(96号议定第91条第2款đ点):制定、颁布或提请有权机关颁布确定国防安全影响区域的文件;对满足国防安全保障要求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注意:国防部、公安部不”发证”也不”批准”外资项目——两部的作用是确定区域、评审并提出意见;投资主张的审批决定权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相应情形下属政府总理/国会)。
第三关——市场准入条件
143/2025号法律第8条结合附录四(有条件经营行业目录)——143/2025号法律版本,为本文撰写时(2026年10月)现行有效版本。投资者应将项目行业与该附录四逐项对照,不要引用新闻媒体的汇总。
时点提示:24/2026/QH16号法律将更换新的附录四(137个行业,删减62个),但尚未生效(2027年3月1日生效)——不得作为现行依据引用。
事后检查与处罚层——不是”审查关口”
项目投入运营后,法律还保留一层事后管控:
- 第5条第3款:投资经营活动危害或有危害国防、国家安全风险的,暂停、中止或终止该活动。
- 第35条第3款:政府总理决定中止或部分中止危害国防、安全的投资项目的活动。
- 第12条第3款:因国防、安全原因修改法律的,投资者不得继续适用原投资优惠——这是法律修改时投资保障原则的例外。
参考附录:”对国防、安全有影响的区域”是什么?
96号议定第2条第7款、第8款对该概念作了严格界定,供投资者对照项目土地位置:
- 第7款:岛屿以及边境地区的乡、坊、特区;沿海乡、坊。
- 第8款(”其他区域”)共7组:(a)有国防安全工程、军事区、禁区、保护区、安全带的区域;(b)与由人民武装警察警卫的重要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文化、社会目标相邻的区域;(c)与国家安全有关的重要工程及其保护走廊;(d)国防经济区;(đ)安保工业区、军民两用安保工业区;(e)按政府总理规划具有军事防御价值、国防价值的区域;(g)为保障国防安全而不允许外国组织、个人拥有住宅的区域。
注意:”不允许外国人拥有住宅的区域”(g点)只是构成”其他区域”的七组之一——不要把两个概念等同。
常见问题
工业区内的项目在并购时需要国防安全审查吗?
不需要——96号议定第75条第4款将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经济区内实施项目的经济组织排除在并购时的国防安全+土地条件之外。
军事指挥部5天内未答复怎么办?
视为同意(默示批准)——96号议定第76条第5款b点,不是”被拒绝”。
国防部会”批准”外资项目吗?
不会。国防部、公安部负责确定国防安全影响区域、评审并提出意见(96号议定第91条第2款đ点);投资主张的审批决定权属于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相应情形下属政府总理/国会)。
购买在敏感区域没有土地的越南公司股份呢?
并购时的国防安全+土地条件(第21.2条b、c点,第75.4条)仅在经济组织于国防安全影响区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证时适用——并非所有外国投资者的并购交易都要经过国防安全审查。
您的项目在边境、沿海地区拥有土地,或正在筹备并购交易?请通过 联系我们 页面联系FLAT律师事务所,在签约前审查国防安全审查义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所引条文以本文撰写时(2026年10月)现行有效的法规为准,适用前请核对法规原文。
透明度说明:本文由FLAT律师事务所AI内容生产系统起草,已经通过内部审核委员会(FLAW AI Legal Council)审阅;尚未经真人律师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