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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延长调薪期限纪律处分:企业需知的6点

签署纪律处分文件——适用延长加薪期限处分形式示意,仅手部出镜、无人物面部

“延长调薪期限”是越南劳动法中使用最少、也最容易用错的纪律处分形式之一:将其与”扣减工资”混为一谈、跳过法定程序,或对根本没有调薪制度的员工适用。本文根据越南2019年《劳动法》(第45/2019/QH14号,2021年1月1日生效)和第283/2026/ND-CP号议定(2026年9月10日生效,取代第12/2022/ND-CP号议定)提出6个要点。

1. 只有4种纪律处分形式——企业不得自创

2019年《劳动法》第124条列明劳动纪律处分的4种形式:(1)谴责;(2)延长调薪期限不超过6个月;(3)撤职;(4)解雇。

该清单是封闭的:企业不得自创降薪级、扣工资或以”纪律”名义罚款等形式。超出这4种的任何处分均属违法,可能被处罚,也会成为员工申诉、起诉的依据。

2. 明确区分:延长调薪期限不等于扣减工资

这是最常见也最危险的混淆。《劳动法》第127条第2款严禁”以罚款、扣减工资代替劳动纪律处分”。延长调薪期限是第124条规定的合法形式——它只是推迟下一次调薪的时间点,不得触及员工当前的工资水平。

换言之:企业可以”冻结”加薪时间表最长6个月,但不得减少现行工资一分钱。以纪律名义扣工资、罚款的企业将面临重罚(见第6点)。此外,第127条第3款禁止对内部劳动规章或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行为必须事先规定,不得事后”追责”。

3. 法定程序:错一步,处分决定可能被宣告无效

《劳动法》第122条和第145/2020/ND-CP号议定第70条规定了纪律处分的法定程序:

  • (a)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员工的过错;
  • (b)在纪律处分会议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员工及职工代表组织;
  • (c)员工必须出席会议,有权自行申辩,或请律师、职工代表组织代为申辩;
  • (d)制作纪律处分会议纪要;
  • (e)在纪律处分时效内作出处分决定。

纠纷实践表明:遗漏5个工作日的通知或缺少会议纪要,是处分决定被法院宣告无效最常见的两个原因。注意:第145/2020号议定的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但截至2026年10月14日尚未颁布——本文适用现行规定。

4. 纪律处分时效与禁止处分的期间

第123条规定纪律处分时效为自违纪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对直接涉及财务、资产、泄露用人单位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违纪行为为12个月。不要绝对化地写成”时效一律6个月”——12个月的情形在财务、资产类案件中很常见。在第122条第4款的情形下,时效可延长但不超过60天。

此外,第122条第4款列明不得进行纪律处分的期间:员工病假、疗养期间;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休假期间;被临时羁押、逮捕期间;等待有权机关调查核实并作出结论期间(针对第125条第1、2款的行为);怀孕、产假、哺乳未满12个月子女的女职工;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丧失认知、行为控制能力的员工。在这些期间作出处分不仅无效,还会被重罚。

5. 撤销纪律处分、缩短期限——以及再犯导致解雇的后果

第126条规定:被处以延长调薪期限纪律处分的员工,自处分之日起6个月内未再违纪的,当然撤销纪律处分。执行一半期限后有改正、进步表现的,用人单位可以考虑缩短期限。

反之,第125条第3款(注意:是第3款,不是第1款)规定:被处以延长调薪期限(或撤职)纪律处分、在纪律处分尚未撤销期间再犯的员工,属于适用解雇的情形。此处的”再犯”指在依第126条撤销之前重复已受处分的违纪行为。因此,企业应认真跟踪、归档纪律处分记录——这是日后作出解雇决定的依据。

6. 违法处分的行政处罚——以及实践中的可行性条件

第283/2026/ND-CP号议定(取代第12/2022号议定——2026年9月10日后的违法行为绝对不得再引用第12/2022号议定)第25条规定:

  • 第25条第2款đ项:未按法定程序、手续、时效进行纪律处分的,对个人处500万–1000万越南盾罚款;
  • 第25条第3款c、d、đ、e项:对个人处2000万–4000万越南盾罚款的情形包括:以罚款、扣工资代替纪律处分;对内部劳动规章未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一次违纪行为适用多种处分形式;在禁止期间进行纪律处分。组织违法的罚款为个人罚款的2倍(第7条第1款)。

最后一点关于可行性:延长调薪期限只有在企业确有调薪制度(工资等级表,或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内部规定中的约定)时才能适用。对于短期合同员工或没有调薪制度的企业,该形式在实践中无法适用——强行适用容易引发申诉。还要明确区分”延长调薪期限”(最长6个月,依第124条)与企业在纪律框架之外自行推迟加薪——两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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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延长调薪期限就是扣减工资吗?
不是。这是合法的纪律处分形式(第124条)——仅将下一次调薪推迟最长6个月,不得减少现行工资。以罚款、扣工资代替纪律处分被禁止(第127条第2款),对个人处2000万–4000万越南盾罚款(第283/2026号议定第25条第3款)。

忘记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纪律处分会议会怎样?
处分决定在纠纷中可能被宣告无效。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员工及职工代表组织是法定必经程序(《劳动法》第122条;第145/2020号议定第70条)。

受处分员工再犯如何处理?
依《劳动法》第125条第3款,在纪律处分尚未撤销期间再犯的,属于适用解雇的情形。

法律依据:第45/2019/QH14号《劳动法》(第122–127条;第18/VBHN-VPQH 2026号合并文本——历次修改未触及第122–128条);第145/2020/ND-CP号议定(第70条);第283/2026/ND-CP号议定(第7、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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