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与仲裁

在越南被起诉?前15天必须做的15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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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收到法院通知的人大多有同一个问题:被起诉了该怎么办?常见的本能是恐慌、拖延或仓促反应——打电话跟原告争吵、送来的文件看都不看就签。这三种都危险。诉讼法给了被告一个很短的"黄金窗口",就在收到立案通知之后,尤其是《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的15天答辩期限。本清单按诉讼律师为企业客户常用的实际优先级,把15件事排好顺序。

目录

<a id="mulu-1"></a>1. 本清单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

本清单适用于刚收到法院起诉通知的个人和企业,案件是在越南的民事、经营—商事或劳动案件。最好在收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使用,全部事项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的15天期限届满前完成。

标记规则:☐未做·☑已完成。每个条目分四部分:做什么(具体行动)、为什么(不做的法律后果)、怎么做(在哪里、跟谁办)、注意(常见陷阱)。按顺序逐项过,因为有些条目是后面条目的前提——没读起诉状(第1项)、没收齐证据(第5项),就决定不了反诉(第10项)。

<a id="mulu-2"></a>2. 详细清单:前15天的15件事

以下15项按实际优先级排序:头几天的事(读卷宗、定死线、请律师、锁证据)永远排在战略决策(反诉、管辖权异议、调解、临时措施、财务预案)之前。按这个顺序走,不会漏掉后面步骤的前提——也能赶上《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的15天期限。

第1项:通读立案通知书、起诉状及全部附件 ☐

  • 做什么: 慢读法院寄来的整套材料:立案通知书、起诉状、原告证据的复印件。划出五个要点:(a)原告是谁,(b)具体主张什么、总金额多少,(c)原告援引的法律依据,(d)哪家法院在审,(e)案件受理编号。
  • 为什么: 后面的一切决定——反诉、调解、诉讼——都必须打中起诉请求的"靶心"。很多被告只听了个"被追钱"就做反应,连原告到底要哪些钱都没搞清,反应偏了靶。
  • 怎么做: 按上面五点做一页纸摘要,对照自己的合同、邮件、工作会议纪要核对。发现材料缺失或看不懂的,记下来问律师。
  • 注意: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2款赋予被告要求法院允许查阅、摘抄、复制起诉状及附件(第109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除外)的权利。寄来的材料不全时,用这个权利,别靠猜。

第2项:标出15天期限,建立全案期限表 ☐

  • 做什么: 记下收到立案通知的日期(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或邮政信封),加15天得出提交答辩意见的最后期限。建一张期限表:答辩期限(第199条)、如需延期的最长期限(最多再加15天),以及案件后续的大节点。
  • 为什么: 这是前期最具决定意义的期限。错过答辩期限不会直接败诉,但法院将在没有你声音的情况下推进程序,你也失去了引导案卷的主动权。
  • 怎么做: 在第10天设提醒——这是安全线,所有文书到那时必须基本定稿,避免压到最后期限。把这张表发给律师和内部负责人共同监督。
  • 注意: 申请延期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理由成立的,法院可延长,但最多15天。别默认"延期随时都能申请"——准备好证明正当理由的材料(例如文件在国外、收集证据需要更多时间)。

第3项:核查送达和通知是否合法 ☐

  • 做什么: 核查立案通知书、起诉状是否送到了正确的地址、正确的人、走了正确的程序:签收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人,通知上的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
  • 为什么: 送达程序违法是要求法院重新审查诉讼程序的理由之一。实务中不少通知交给了大楼保安、前台后丢失,被告莫名其妙就"缺席"了,而15天期限照样在走。
  • 怎么做: 把送达回证跟内部记录对照:谁签的、哪天签的、签收人证件。如果发现异常,立即书面反映给法院并保留证据。
  • 注意: 不要揪着小的送达瑕疵故意"躲"案子。法院有多种替代送达方式(张贴、媒体公告),故意躲避只会丢掉法官对你的信任。

第4项:聘请律师,办理合法权益维护人登记 ☐

  • 做什么: 签法律服务合同,按《民事诉讼法》第75、76条办理手续,让法院确认律师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人的资格。
  • 为什么: 合法权益维护人有权查阅案卷、复制材料、参加调解和庭审、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证据。这是让律师接触全套案卷的"钥匙"——被告自己很多时候做不到这么全。
  • 怎么做: 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给律师的授权书。律师到审理法院提交登记材料,领取确认函。
  • 注意: 选对口争议类型有经验的律师(商事、建设工程、劳动……),而不是"什么都做"的律师。问清楚拟定方案、分阶段收费,以及具体由谁经办你的案子。

第5项:收集、封存、保管己方证据 ☐

  • 做什么: 立即收集与争议有关的一切材料:合同、补充协议、电子邮件、Zalo/WhatsApp/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验收记录、发票、付款凭证、交货单。电子数据至少备份到两个独立的地方,原件封存。
  • 为什么: 证据是案子的"脊梁"。商事争议常常取决于多年前双方往来的邮件和纪要——这些东西最容易被删、被覆盖,或者在员工离职时"不经意"丢失。法院只审查按程序提交的东西。
  • 怎么做: 按时间顺序建证据目录,编号,注明每份材料证明什么。电子数据导出时带元数据(发送时间、发送人),截屏做认证;需要时做证据保全公证固定内容。
  • 注意: 绝不在知道被起诉后篡改、倒签、"美化"证据——一旦被发现,你在法官面前的可信度彻底归零。同时下达内部"诉讼保全令":在律师另有指示前,禁止删除与案件有关的邮件、聊天记录、文件。

第6项:做好内部保密,管好相关人员 ☐

  • 做什么: 指定唯一对接人负责跟律师和法院打交道。告知相关人员(财务、业务、仓储)案件正在进行,要求对外保密,不得擅自联系原告。
  • 为什么: 前15天,任何失控的言论——一封道歉邮件、一条承认欠款的消息——都可能变成对你不利的证据。反过来,关键人员(直接谈合同的人)是最重要的"活证据",要在他们离职或遗忘细节之前"锁定"。
  • 怎么做: 开个短会,列出知情人名单,分配谁提供什么材料、期限是哪天。趁记忆新鲜,尽早跟每个潜在证人做工作笔录。
  • 注意: 禁止任何对证人和原告施压、收买、威胁的行为——那是刑事违法,后果比民事案子本身重得多。

第7项:分析法律关系、优劣势和诉讼时效 ☐

  • 做什么: 跟律师一起"解剖"案子:争议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合同、合同外损害赔偿……)、原告的主张有没有依据、双方优劣势在哪,尤其要看——原告的诉讼时效过了没有。
  • 为什么: 诉讼时效是最强但也最容易被漏掉的"盾"。如果时效已过而没人发现,你会被迫就一个本可在门槛上就被驳回的案子打实体。早做优劣势分析,才能定战略:打到底、调解,还是反诉。
  • 怎么做: 把争议发生的时间对照各类法律关系的时效规定(合同、商事争议的时效可能不同)。建对比表:原告能证明什么/还缺什么,你拿什么反驳。
  • 注意: 时效在某些情形下会中断或延长(例如双方正在协商、原告有过申请……),算时效要仔细查——没经律师确认,别自己下"时效过了"的结论。

第8项:核查审理法院的管辖权 ☐

  • 做什么: 核查审理法院有没有管辖权:级别对不对,地域对不对(被告住所地/总部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案件类型归不归这家法院管。
  • 为什么: 告错法院并不少见,尤其是有涉外因素的交易或在多地履行的合同。法院没管辖权而你默默往下走,等于主动放弃了一个重要的异议理由。
  • 怎么做: 把立案通知书上的信息对照合同里的争议解决地条款和双方实际经营地。发现管辖有误,律师在前期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
  • 注意: 管辖权异议要早提、要书面正式。别把"我不想在这家法院打"的直觉跟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混为一谈——只有法律依据才管用。

第9项:核查仲裁条款——有则对法院管辖权提异议 ☐

  • 做什么: 翻出原合同,核查有没有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或单独的仲裁协议:指定了哪家仲裁机构(例如VIAC),是机构仲裁还是临时仲裁,仲裁地和仲裁语言是什么。
  • 为什么: 根据《商事仲裁法》第6条,当事人已有仲裁协议而一方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应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如果你的合同里有写规范的仲裁条款,这是最强的"出口"。
  • 怎么做: 向法院出示仲裁协议原件或有效复印件,附书面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不予受理、把争议按约定转去仲裁。这件事要做在前面,别等实体打深了才提。
  • 注意: 不是写了"仲裁"两个字的条款都有效——仲裁协议可能因法定情形无效(例如签署人无权限、形式不合规定)。下注之前先让律师评估条款效力。以后签合同想重写仲裁条款,可参考起草符合国际标准的仲裁条款的指南(中文版——发布时接入内链)。

第10项:评估反诉可能性,准备反诉请求 ☐

  • 做什么: 看看自己对原告有没有独立的请求:原告还欠货款、违反交货义务、造成损害没赔……有的话,准备反诉状,备齐依据和证据。
  • 为什么: 反诉把你从防守变成"边打边攻":反诉被接受,可能抵销原告的请求,或排除其部分/全部请求(《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战术上,有依据的反诉在调解桌上是很大的筹码。
  • 怎么做: 跟律师把跟原告的全部业务往来过一遍,找出可反诉的请求,算金额,像准备起诉状一样准备证据。注意按法院通知预缴反诉的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见326/2016/UBTVQH14号决议)。
  • 注意: 期限是关键:被告只能在"证据移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开会之前提出反诉(第200条第3款)。过了这个时点,法院不再在同一案件中受理反诉——想反告,只能另开一个全新的案子,时间和费用都翻倍。

第11项:撰写针对原告请求的书面答辩意见 ☐

  • 做什么: 针对原告的每一项具体请求写书面意见:哪点承认、哪点反驳、为什么,并援引合同条款和相应法律规定。
  • 为什么: 这是被告第一份也是最重要的诉讼文书——它定下了你在案卷里的全部立场。敷衍笼统的答辩("我们不同意全部诉讼请求")几乎没有价值;逐点反驳的严密答辩才能布好阵。
  • 怎么做: 按原告的请求逐项写:引用请求→表明立场(承认/部分反驳/全部反驳)→依据(合同条款、证据编号、法律规定)。律师起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注意: 每个承认的字眼都要小心。诉讼中,被告承认的事实原告就不用再举证了。别为了示好承认没把握的点——善意放在调解桌上,不在答辩状里。

第12项:在15天内提交答辩意见、证据和反诉 ☐

  • 做什么: 向法院提交整套材料:书面答辩意见(第11项)、已收集的全部证据(第5项)、反诉状(如有,第10项),并拿好提交回执。
  • 为什么: 这是《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1款的直接义务: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被告须提交书面意见及所附文件、证据、反诉、独立请求(如有)。按时提交保住主动权;迟交或缺件,法官只能看着单方面的材料办案。
  • 怎么做: 亲自到法院提交并拿盖章回执,或邮寄(保留邮寄凭证)。提交前仔细检查份数、签名、公司盖章——缺签名是低级但真实发生的错误。
  • 注意: 15天内完不成的,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法院最多再延长15天。绝不要默默过期再去申请——那时延期权实际已没多少意义。

第13项:考虑尽早与原告谈判、调解 ☐

  • 做什么: 跟律师评估调解的可能性和条件:原告真正想要什么(钱、货,还是一个承诺),调解的"价格"跟打到底的费用和风险比如何,你的让步底线在哪。
  • 为什么: 诉讼又贵又难测——即使你觉得自己90%有理,剩下10%也可能让你输掉一部分,还要搭上诉讼费、律师费、好几个月的时间。调解成功,双方自己掌控结果,保住商业关系,还省不少钱。
  • 怎么做: 建两个方案:调解方案(出价、付款条件、期限)和打到底方案(预计费用、最坏风险)。所有谈判接触都经律师或按律师审过的口径,达成的任何协议都要形成双方签字的书面文件。
  • 注意: 调解不等于认输。法律上,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按326/2016/UBTVQH14号决议只承担50%的诉讼费——这是法律专门给调解善意的优惠。但别让善意被利用:每个让步都要有底线、有书面记录。

第14项:考虑申请临时措施 ☐

  • 做什么: 评估要不要申请法院采取临时措施:例如申请冻结原告账户、查封其财产以保障反诉的执行;反过来,如果原告申请对你的财产采取临时措施,准备好应对方案。
  • 为什么: 很多商事案最痛的结局是"纸上胜诉"却拿不到钱,因为财产已被转移。临时措施是唯一能在早期、判决之前"锁住"财产的工具。
  • 怎么做: 律师评估依据(有没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准备申请书提交给审理法院,附财产转移风险的证据。如果是被申请方,准备财产仍在掌控中的证明,提出替代担保方案。
  • 注意: 没有依据的临时措施申请,可能让你赔偿被申请方的损失。这是双刃剑——只有在有具体转移风险证据时才用,别拿来搞心理施压。

第15项:做诉讼预算和财务预案 ☐

  • 做什么: 把案子的全部费用列成预算表:预缴的案件受理费(含反诉的,如有)、各阶段律师费(一审、上诉如有)、鉴定、评估、翻译、差旅,以及败诉后要执行的预留款。
  • 为什么: 商事诉讼可能拖好几个月——经营、商事案件的审理准备期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按《民事诉讼法》第203条可再延长不超过1个月),还不算上诉阶段。没做财务准备的企业会陷入被动,甚至中途被迫放弃。
  • 怎么做: 查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的收费表:经营、商事无诉讼标的额案件的一审受理费300万越南盾;有标的额的,预缴受理费为法院按争议财产价值预计受理费的50%。跟律师按节点谈好服务费(提交答辩、调解、一审开庭、上诉),而不是一口价。
  • 注意: 做预算的同时评估"可回收性":胜诉的话原告有没有财产可执行,有没有丧失偿付能力的迹象。一方进入复苏、破产程序的,自2026年3月1日起适用《复苏与破产法》(142/2025/QH15),2014年《破产法》已失效——执行将受复苏、破产程序支配,这个剧本要一开始就考虑到。

<a id="mulu-3"></a>3. 自行处理案件的常见错误

错误1:拖着想"先看看原告出什么招"。 第199条的15天过得很快,尤其你还要找律师、收证据、写文书。很多被告前10天只是在……让自己冷静下来。后果:答辩写得仓促、证据单薄,或被动地申请延期。

错误2:自己联系原告、跟对方争吵。 一通上头的电话、一封"别想拿到钱"的邮件——都可能作为原告的证据出现在案卷里。被起诉后的一切联系都要经律师或按统一口径。

错误3:法院的文书看都不看就签收、签字。 工作笔录、传票、通知——每种文书各有诉讼意义。在没细读的笔录上签字,等于把自己的陈述"锁死"了。

错误4:忘了合同里的仲裁条款。 不少企业签了带仲裁条款的合同自己都忘了,结果在法院打官司,而本来可以按《商事仲裁法》第6条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查原合同是第一天的事,不是第三周的事。

错误5:错过期限丢了反诉的"门"。 很多被告案子打到一半才想起反诉——那时"证据移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已经开了,按第200条第3款,同一案件里已不能再提反诉。想反告,只能另开一个全新的案子。

<a id="mulu-4"></a>4. 完成清单之后

15个格子都打上勾,你的处境跟收到通知那天已完全不同:证据系统化了,法律立场清晰了,期限管住了,律师也全面进场了。接下来的程序是:参加证据移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参加一审开庭;必要时行使上诉权——注意一审判决的上诉期只有自宣判之日起15天(《民事诉讼法》第273条),跟这前15天一样短。

有几个时点你必须有律师陪着,自己搞不定:决定要不要反诉、对法院管辖权或仲裁协议效力提异议、大金额和解谈判,以及有涉外因素或涉及复苏、破产程序的案子。这些决定一旦进了诉讼笔录,很难再推翻。

如果贵公司刚收到被诉通知、不知从何下手,请拨打FLAT律师事务所热线 0988424851,获取前15天的应对方案——越早,选择越多。

<a id="mulu-5"></a>5. 常见问题

收到法院的起诉通知,第一件事做什么?

通读立案通知书、起诉状及全部附件,弄清自己因何被诉、原告具体主张什么,并按《民事诉讼法》第199条标出15天期限。然后尽快联系律师——在没弄清楚之前,不要仓促回复,也不要签署任何文件。

被告有多少天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被告必须向法院提交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书面意见,连同文件、证据、反诉或独立请求(如有)。如需延期,须向法院提交申请说明理由;法院最多再延长15天。

合同里有仲裁条款,被起诉了怎么办?

立即核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当事人已有仲裁协议而一方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应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商事仲裁法》第6条)。被告应出示仲裁协议,从一开始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被告可以反过来告原告吗?

可以。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同时,被告有权对原告提起反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注意,反诉必须在"证据移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开会之前提出;被告还须按法院通知预缴反诉的案件受理费。

刚被起诉就跟原告谈判,合适吗?

值得考虑。早期调解、谈判能节省费用和时间,保住商业关系;调解成功的,双方按326/2016/UBTVQH14号决议只承担50%的诉讼费。但所有和解方案都须由律师把关,避免被解读为承认原告的全部请求。

<a id="yuyan-banben"></a>语言版本

<a id="cankao-wenxian"></a>参考文献

  • 《民事诉讼法》第92/2015/QH13号,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
  • 《商事仲裁法》第54/2010/QH12号,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 国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关于法院诉讼费的326/2016/UBTVQH14号决议,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 《复苏与破产法》第142/2025/QH15号,国会2025年12月11日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2014年《破产法》(51/2014/QH13)自2026年3月1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