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您参加培训,双方签订职业培训合同,约定培训后服务3年。工作1年后您想离职——公司要求全额赔偿培训费用,合法吗?答案取决于2019年《劳动法典》中的两个独立依据。本文分析员工离职时何种情形须赔偿培训费用。
1. 职业培训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2019年《劳动法典》第62条)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45/2019/QH14,2021年1月1日生效)第62条,职业培训合同须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 培训职业;
- 培训地点、时间及培训期间工资;
- 培训后须工作的承诺期限;
- 培训费用及培训费用偿还责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责任。
其中加粗的两项是所有培训费用赔偿纠纷的”脊梁”:服务期承诺与偿还责任。
2. “培训费用”包括哪些?
法律列举须有合法凭证的费用:支付给授课人员的费用、学习资料、校舍班级、机器设备、实习材料、其他助学费用,学习期间的工资及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缴费。劳动者被派往国外培训的,培训费用还包括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与生活费。
实务后果: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必须举证每笔费用的合法凭证——不能按笼统估算数字索赔。
3. 两种须赔偿培训费用的情形
情形一——依法产生(第40条第3款):劳动者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第35条关于单方解除权的规定——典型如未遵守预告期),必须偿还培训费用,不论培训合同有无偿还约定。此外还须赔偿半个月工资及未预告天数的工资,并丧失离职补助。
情形二——依约定产生(第62条第2款d项):培训合同约定了服务承诺期限与费用偿还责任。劳动者未满承诺期限离职——即使依法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仍可能须按约定赔偿,金额通常按未履行承诺期的比例或按双方约定的公式计算。
4. 回答问题:离职须赔偿培训费用吗?
并非所有情形。只有落入上述两种情形之一才产生赔偿义务。反之:
- 合法离职(按第35条遵守预告期)且已履行完毕培训后服务承诺期→无须赔偿;
- 培训合同未约定服务承诺期/偿还责任,且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不产生约定赔偿义务(仅情形一在违法解除时仍可适用)。
5. 实务建议
对用人单位:务必签订独立的职业培训合同(不要只在劳动合同中写几句),明确承诺期限与按比例偿还公式,并保存完整的培训费用凭证。
对劳动者:签字前仔细阅读服务期承诺与偿还条款;如欲提前离职,先测算赔偿金额并与单位协商——许多案件可按已服务时间协商减免。
6. 常见问题
问:培训后被公司解雇,须赔偿培训费用吗?
答:法律未规定解雇情形下的赔偿义务;义务仅按第3节两种情形及培训合同约定产生。如合同明确约定解雇情形,则按约定执行。
问:公司要求赔偿却拿不出费用凭证怎么办?
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合法凭证证明培训费用;无法证明的费用不能强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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