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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电商平台向工贸部登记:2026年新法下的程序

越南电商平台向工贸部登记:2026年新法下的程序

如果您运营的网站或App允许其他商家入驻销售——这就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越南法律要求向工贸部登记。自2026年7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第122/2025/QH15号(越南首部电子商务专门法律)及第248/2026/ND-CP号议定已全面取代旧框架(第52/2013号、第85/2021号议定)。本文介绍新法下电商平台登记程序。

1. 现行法律框架

  • 第122/2025/QH15号《电子商务法》(2026年7月1日生效)——首部电子商务专门法律;
  • 第248/2026/ND-CP号议定(2026年7月1日生效)——《电子商务法》实施细则;取代第52/2013/ND-CP号和第85/2021/ND-CP号议定;
  • 第98/2020/ND-CP号议定(经第17/2022号、第24/2025号议定修订)——商贸活动(含电商)行政处罚。

提示:不要再引用第52/2013号、第85/2021号议定作为现行依据——两部文件已被取代。

2. 哪些电商平台必须登记?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允许其他商户、组织、个人在其上开展商业活动的网站或应用。识别标志:平台上有多个独立卖家,您收取服务费/佣金或为其提供交易工具。

如果网站只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那是销售网站,只需办理较轻的报备手续(新框架下向省级人民委员会报备)。两种程序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3. 向工贸部登记的程序

根据第122/2025号法律和第248/2026号议定,设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组织、个人须向工贸部登记。要点如下:

  • 提交方式:通过工贸部电子商务活动管理门户在线提交;
  • 材料与流程:按第248/2026号议定的详细规定执行——准备材料前应直接核对议定原文,确认材料清单与表格;
  • 办理时限:按第248/2026号议定规定——在门户上跟踪办理状态,及时补正。

4. 登记后的义务

登记完成不等于合规结束。交易平台须持续履行以下义务:

  • 信息公开:公开平台所有者信息、运营规则、买卖双方政策;
  • 卖家管理:核验平台上商户、组织、个人的信息;
  • 投诉处理机制:受理并处理交易各方之间的投诉与纠纷;
  • 按规定定期报告。

5. 处罚:未登记即运营平台

设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而未向工贸部登记,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第98/2020/ND-CP号议定(经修订)予以处罚。除罚款外,还可能被责令限期补办登记等补救措施。

6. 旧框架档案的过渡宽限期

按旧框架(第52/2013号议定)已登记的平台,享有至2027年6月30日的过渡宽限期以转换至新框架。正在运营的平台应主动审查现有档案、尽早办理转换,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办理。

常见问题

问:我们公司的销售App上有20家合作商户——需要登记为平台吗?
答:已具备交易平台特征(允许其他商户在您的平台上销售)。需要向工贸部登记,而非仅做销售网站报备。

问:电商平台登记在哪里提交?
答:通过工贸部电子商务活动管理门户在线提交(依据第122/2025号法律和第248/2026号议定)。

问:网站只卖自家产品怎么办?
答:那是销售网站——向省级人民委员会办理报备(不是向工贸部登记)。

问:按第52/2013号议定登记过的平台要重新登记吗?
答:享有至2027年6月30日的过渡宽限期。建议尽早转换。

问:未登记运营平台罚多少?
答:按第98/2020/ND-CP号议定予以行政处罚,具体金额适用处罚时的现行规定。

法律依据

  • 第122/2025/QH15号《电子商务法》(2026年7月1日生效);
  • 第248/2026/ND-CP号议定(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第52/2013号和第85/2021号议定;
  • 第98/2020/ND-CP号议定(经第17/2022号、第24/2025号议定修订)——商贸/电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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