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专利的保护期最长可达20年——但现实中,不少专利证书”英年早逝”,仅仅因为权利人忘记缴纳年度维持费。法律规定的后果非常严厉:效力自动终止,无需作出撤销决定。本文解析维持义务、缴费期限(包括2026年7月1日起的新规定),以及由5个部分组成的年度维持总费用公式——因为”维持费”远不止许多人误以为的50,000越南盾。
维持义务是强制性的——不缴费的后果
《知识产权法》(合并文本67/VBHN-VPQH,2026年3月23日)第94条第1款:“为维持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效力,保护证书持有人必须缴纳维持费。”具体收费标准依收费法律执行(第94条第3款)。
不缴费的后果规定于第95条第2款:“期限届满时,保护证书的效力自动终止,自未缴纳维持费的第一个有效年度首日起算。”无需任何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终止事项记入国家注册簿并在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告。
换言之:20年专利只有在权利人每年按时缴纳维持费的前提下才能存续满20年。漏缴一年,可能失去全部权利。
缴费期限与宽限期——注意2026年7月1日起的新规定
根据第10/2026/TT-BKHCN号通知第108条(经第20/2026/TT-BKHCN号通知修订,2026年7月1日生效):
- 维持请求材料及费用必须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提交;
- 允许自届满之日起不超过06个月内补缴,但须就迟延的每个月加缴迟延维持费——为维持费的10%/月(第263/2016/TT-BTC号通知所附收费标准A类3.2);
- 材料包括:按第10/2026/TT-BKHCN号通知附录II第01号表格填写的声明;委托书(如通过代理人提交)。越南知识产权局在01个月内处理(发出维持通知,记入国家注册簿,30日内在工业产权公报上公告)。
特别注意新旧规定的变化:旧规定(第65/2023/ND-CP号议定第30条第2款)要求”最迟在届满前06个月”提交——该规定已不再适用。现行规定只需在届满之日前提交(另有06个月的迟延补缴宽限期)。计算期限时不得引用旧规定。
年度维持总费用公式:5个组成部分(越南盾)
绝对不要写”维持专利每年只需50,000越南盾”。50,000越南盾只是五个费用组成部分中的一个。年度维持总费用 = (a) + (b) + (c) + (d) + (e):
| 组成部分 | 依据(第263/2016/TT-BTC号通知收费标准) | 标准费率 | 2026年10月14日的费率 |
|---|---|---|---|
| (a) 效力维持费(每年/独立权利要求项) | A类3.1 | 100,000 | 50,000(依第64/2025号通知减收50%,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起:100,000) |
| (b) 保护证书年使用费(每独立权利要求项)——累进标准,不减收 | B类5.1 | 第1–2年:300,000;3–4年:500,000;5–6年:800,000;7–8年:1,200,000;9–10年:1,800,000;11–13年:2,500,000;14–16年:3,300,000;17–20年:4,200,000 | 维持不变(B类不在减收范围) |
| (c) 维持请求审查费(每件证书)——不减收 | B类1.6 | 160,000 | 160,000 |
| (d) 维持信息公告费(每件申请)——不减收 | B类4.1 | 120,000 | 120,000 |
| (e) 维持信息登记费(每件证书)——不减收 | B类4.2 | 120,000 | 120,000 |
迟延缴纳的:迟延维持费 = 维持费的10%/迟延月(A类3.2)——按现行减收费率约合5,000越南盾/月。
计算示例
一件有01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专利,在第5个有效年度维持(截至2026年10月14日):(a) 50,000 + (b) 800,000 + (c) 160,000 + (d) 120,000 + (e) 120,000 = 1,250,000越南盾。同一维持年度但在2027年1月1日之后(减费政策到期):(a) 100,000 + 800,000 + 160,000 + 120,000 + 120,000 = 1,300,000越南盾。实际费用逐年递增,因为(b)项为累进标准——第17–20年,仅(b)项就已达4,200,000越南盾/年/独立权利要求项。
其他相关费用(参考)
- 申请费:150,000越南盾→现为75,000越南盾(减收50%至2026年12月31日);
- 授权费:120,000越南盾(第2项起每项独立权利要求+100,000越南盾)→现为60,000越南盾;
- 发明/实用新型申请审查费:900,000越南盾/独立权利要求项(形式审查20%,实质审查80%)——不减收。
需区分的两项并行政策:第64/2025/TT-BTC号通知对A类全部收费减收50%(包括在线提交),适用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起恢复100%。第29/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4月1日生效)对通过VNeID办理的手续免收100%申请费(A类1.1)和授权费(A类2.1),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两项政策并行不悖——但都有期限,缴费时请务必核实实际收费标准。
权利人的期限跟踪清单
- 为每件证书设置提醒:“有效年度”自申请日起算(关联第93条第2款);第一个维持年度自授权后开始——在未对照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实际处理做法前,不宜推断年度起算时点;
- 在届满之日前提交(2026年7月1日起的新规定),不要套用旧规定”提前06个月”的标准;
- 如错过期限:还有06个月的迟延补缴宽限期,但须加缴10%/月的迟延费——越晚越贵;
- 预算规划:按上述公式足额计算5个组成部分,注意(b)项逐年累进,且50%减费政策仅至2026年12月31日;
- 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申请:(a)(b)两项按”每年每项独立权利要求”计收——不得超出收费标准的公式自行推断计算方法。
常见问题
忘记缴纳维持费,专利还能”复活”吗?
在届满之日起06个月宽限期内,权利人仍可补缴(加缴迟延费)。超过06个月仍未缴纳,证书效力依第95条第2款自动终止——所引用的规定中没有”恢复”机制。
50%减费政策适用到什么时候?
根据第64/2025/TT-BTC号通知,A类收费50%减收政策适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起恢复100%(如维持费从50,000越南盾恢复为100,000越南盾)。B类各项费用(证书使用费、审查费、公告费、登记费)不在减收范围。
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缴维持费吗?
可以。通过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需附委托书。越南知识产权局在01个月内处理维持请求。
引用的法律文件
- 《知识产权法》——合并文本67/VBHN-VPQH,2026年3月23日(第93、94、95条);
- 第10/2026/TT-BKHCN号通知(第108条;附录II第01号表格)——经第20/2026/TT-BKHCN号通知修订,2026年7月1日生效;
- 第263/2016/TT-BTC号通知(收费标准);第64/2025/TT-BTC号通知(A类收费减收50%,2025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第29/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4月1日生效;通过VNeID免收100%申请费和授权费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条款和收费标准已于2026年10月14日对照原文核实。读者在缴费时应核查现行有效的法律文本及实际收费标准。
延伸阅读
- 越南专利申请——从申请到授权;
- 越南侵犯知识产权:何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证书有效期内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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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文由FLAT律师事务所FLAW AI Legal Council依内部流程研究并质检;未经执业律师审定。引用的法律文件和收费标准已于2026年10月14日对照原文核实——读者在缴费时应核查现行有效的法律文本及实际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