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雇佣

2026年外资企业社保缴费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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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6年,外资企业须立即更新社保缴费表:新地区最低工资(293/2025号议定)、强制社保上限4680万越盾,以及最重要的变化——失业保险上限自2026年1月1日起改为地区最低工资的20倍(一类地区最高1.062亿越盾)。本文系统梳理”3个上限、1个下限”,帮助企业避免缴错、漏缴。

法律依据(最新版本)

  • 41/2024号《社会保险法》(2025年7月1日生效)。
  • 158/2025号议定(2025年7月1日生效——取代143/2018号、115/2015号议定)。
  • 禁止引用143/2018号、115/2015号、74/2024号议定作为现行依据。

“1个下限”:最低缴费基数=新地区最低工资

根据293/2025号议定(2026年1月1日起适用),地区最低工资:

地区最低工资(越盾/月)
一类地区5,310,000
二类地区4,730,000
三类地区4,140,000
四类地区3,700,000

强制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工作地的地区最低工资。外资企业支付高于下限的,按实际工资缴纳(上限范围内)。

“3个上限”:区分社保/失业保险/医保上限

上限1——强制社保:基准工资20倍=46,800,000越盾

根据41/2024号《社会保险法》,强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基准工资的20倍。现行基准工资等于基本工资2,340,000越盾(73/2024号议定)→上限=46,800,000越盾/月。

上限2——失业保险:2026年1月1日起新规

自2026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改为地区最低工资的20倍(取代旧的与基本工资挂钩的算法):

地区失业保险上限(越盾/月)
一类地区106,200,000(20 × 5,310,000)
二类地区94,600,000(20 × 4,730,000)
三类地区82,800,000(20 × 4,140,000)
四类地区74,000,000(20 × 3,700,000)

⚠️ 常见陷阱:许多资料仍写”失业保险上限=4680万越盾”(旧算法)——该数字自2026年1月1日起已错误。一类地区向高管支付高薪的企业,失业保险须缴至1.062亿越盾,而非4680万。

上限3——医疗保险

医保缴费与社保缴费基数挂钩;确定具体上限时须对照现行文本。

缴费比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现行比例(适用前请对照现行规定核实):

险种劳动者用人单位
强制社保8%17.5%
医疗保险1.5%3%
失业保险1%1%
合计10.5%21.5%

2026年7月1日起新基本工资提示

据已公布信息,161/2026号议定将基本工资上调至2,530,000越盾,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数据适用前须对照正式文本核实——若基本工资调整,”基准工资”及强制社保上限(基准工资20倍)将随之变化。

外籍员工

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动者属于强制社保参保对象(详见158/2025号议定)。有外籍专家的外资企业须审查:参保对象范围、缴费基数及豁免情形(如特定条件下的企业内部调动人员)。

外资企业2026年初缴费复核清单

  • ☐ 将新地区最低工资(293/2025号议定)更新至工资系统。
  • ☐ 适用新失业保险上限=地区最低工资20倍(不用4680万)。
  • ☐ 核查强制社保上限4680万(并跟踪2026年7月1日起的新基本工资)。
  • ☐ 复核哪些外籍员工属于强制社保参保对象。
  • ☐ 年初首个工资周期前对照现行规定核实缴费比例。

免责声明:本文汇总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依据41/2024号《社会保险法》、158/2025号议定及293/2025号议定,为发布之日的信息。新基本工资数据(预计161/2026号议定规定2026年7月1日起为2,530,000越盾)适用前须对照正式文本核实;缴费比例须对照现行规定。本文不能替代个案咨询。

内容经FLAW AI Legal Council审核——具有资深律师思维的AI委员会。本文并非真人律师意见,不能替代直接法律咨询。

本文已经QA委员会审核。

如需社保合规审查或劳动法咨询,请联系FLAT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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