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用进口料件免进口关税——但免税拴着一根绳:单耗定额。超定额或”忘记”核销,优惠全部追回。
加工料件免税如何运作?
根据2016年《进出口税法》107/2016/QH13,为加工出口产品进口的料件免征进口关税。逻辑:料件只是”经过”越南变成成品出口,不在国内消费所以不征税。条件:企业须制定单耗定额(单位产品耗用料件)、核销加工合同,加工产品须实际出口。
哪些违规导致优惠被追回?
- 转内销加工料件/成品而不申报纳税。
- 超定额:进口料件远超备案定额对应的成品出口量——差额视为欺诈。
- 加工合同未按期核销。
- “出口”货物实际在国内流通(假出口)。
后果:追回优惠=补征全部已免关税、行政罚款(大额欺诈可刑事)、滞纳金。海关系统比对:进口量-出口量-库存须与定额吻合。
定额风险管理
制定贴近实际生产的定额(合理损耗、有技术依据),工艺/款式变化时更新;加工料件仓库与内销料件分开管理;按期核销合同;任何转内销须先申报纳税再转。
常见问题
工艺改进导致定额变化怎么办?
在适用于后续批次前向海关备案/调整定额。新定额只适用于未来,不溯及已核销批次。
加工中损坏的料件、边角料要交税吗?
加工产生的边角料、副产品内销的须按规定申报纳税。无使用价值的损坏货物按海关规定处置。
转包加工还能享受料件免税吗?
能,符合加工出口条件并办齐海关手续、定额、核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