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越南欠税查封财产:程序与纳税人权利

欠税逾期不缴——税务机关作出查封财产强制执行决定。哪些财产先被查封、怎么拍卖、纳税人有什么权利?

查封财产的程序

根据2025年《税收管理法》108/2025/QH15(2026年7月1日生效),纳税人经催缴仍不自动履行的,适用税收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查封程序:
1. 强制执行决定——送达纳税人及相关方(银行、财产登记机关)。
2. 查封财产——制作查封笔录,财产被冻结不得转移。
3. 评估作价——由评估委员会或评估机构进行。
4. 拍卖财产,按拍卖规定进行。
5. 拍卖款缴入国库抵欠税、罚款、滞纳金;剩余退还纳税人。

哪些财产被查封?纳税人的权利

查封的是纳税人所有的财产:不动产、车辆、机器、货物……法律规定了不得查封的财产(基本生活用品、最低限度的劳动工具……)。纳税人有权:申诉强制执行决定;认为作价过低可要求重新评估;自行变卖财产(允许的情形)或随时自愿足额缴税以终止执行、取回未拍卖财产。

最好的办法:别走到查封这一步

查封是强制措施阶梯的最后手段(在银行扣款、扣收入、发票措施之后)。收到处罚/追缴决定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分期缴纳,或及时申诉/起诉维权——申诉期间也要盯紧缴款期限,避免争议未决先被执行。

常见问题

抵押给银行的财产能查封吗?

能。抵押财产仍属纳税人所有,可以查封;拍卖款按法定清偿顺序优先偿还抵押权人。

查封错了别人的财产怎么办?

被错查封的财产权利人可申诉、起诉要求解除查封并依法索赔损失。

缴一部分欠税能停止查封吗?

不能自动停止。只有足额缴清税款、罚款、滞纳金(或有中止/撤销执行决定),执行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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