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在知识产权局登记手续

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在知识产权局登记手续

收购一件商标、取得专利独占许可、受让一项外观设计——在越南,每笔工业产权转让交易都关联一道必办(或强烈建议办理)的手续:向知识产权局登记合同。不少企业签完合同就”束之高阁”,到发生争议才发现合同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甚至根本尚未生效。

本文全面讲解工业产权转让合同与许可(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登记手续及现行法律依据。

1. 区分:转让 vs 许可

  • 转让(《知识产权法》第138–140条):转移所有权——转让人退出,受让人成为新的权证持有人;
  • 许可/使用权转让(第138、144条):权利人保留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工业产权客体——可以是独占许可(仅一家被许可人,连权利人自己在授权范围内也不得使用)或普通许可。

这一区分直接决定登记要求——也是企业最容易混淆之处。

2. 何时必须登记?效力规则(第148条)

  • 转让合同:必须登记才生效。根据第148条第1款,对于经注册确立的工业产权,转让合同经向国家工业产权管理机关登记后才生效。未登记=不发生转让效力;
  • 许可合同:效力依双方约定(第148条第2款)——但仅经登记后才对第三人有法律效力(第148条第3款),商标使用合同除外。即:不登记,许可合同仍约束双方,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 许可方工业产权终止时,许可合同当然终止(第148条第4款)。

3. 登记材料有哪些?(第149条)

  • 登记申请表(规定格式)——注意使用第10/2026/TT-BKHCN号通知(2026年4月1日生效)新版表格;
  • 合同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多页合同须每页签字确认或骑缝盖章;外文合同须附越南文译本;
  • 权证原件——转让工业产权权利的情形;
  • 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权利为共有的情形;
  • 规费缴纳凭证;
  • 授权委托书——通过工业产权代理组织提交的情形。

4. 知识产权局的办理流程与期限

根据第65/2023/ND-CP号议定第59条(2026年已修订):

  • 第一步——提交: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直接或通过工业产权代理);
  • 第二步——审查:处理期限为2个月(不含申请人补正时间)。常见缺陷:申请表无效、转让人非权证持有人、客体已过保护期或存在争议、合同缺少第140/144条规定的必备内容;
  • 第三步——予以登记:作出转让登记决定(转让合同)或颁发使用权转让合同登记证(许可合同);记入国家工业产权登记簿;
  • 第四步——公告: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在《工业产权公报》公告。

注意:审查期间如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知识产权局将暂停审查直至争议解决。

5. 企业常忽略的实务要点

  • 每份申请只登记一次转让——多步转让须每步单独提交;
  • 商业秘密转让合同不登记——商业秘密靠保密措施保护,不经登记程序;
  • 著作权转让/许可登记在版权局——不同机关、不同程序,不要交错;
  • 签约前务必核查权证有效状态及转让方权利——权证过期或有争议会导致登记被驳回。

需要起草、审查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或办理知识产权局登记?联系我们获取咨询。


本文由FLAW AI Legal Council编写。内容正待QA委员会审核后报批;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