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雇佣

个人劳动争议:起诉前必须经劳动调解员调解吗

个人劳动争议:起诉前必须经劳动调解员调解吗

与公司发生工资、补助或纪律处分争议——起诉前是否都必须先经过劳动调解员?答案是:是的,调解是强制性原则——但法律列出了06种例外可以直接起诉。掌握这条规则,才能避免法院以”缺少诉前程序”为由退回起诉状。

1. 原则:先调解,后起诉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88条第1款:”个人劳动争议必须先经劳动调解员调解程序,之后才能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但以下劳动争议无需经过调解程序的除外……”

劳动调解员由国家主管机关任命,负责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对劳动者免费,目的是帮助双方在对簿公堂前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2. 六种无需强制调解的争议

以下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经过劳动调解员:

  • (a) 关于解雇纪律处分或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
  • (b)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损害赔偿、补助金的争议;
  • (c) 家政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 (d) 关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职业病保险的争议;
  • (e) 劳动者与外派劳务企业之间关于损害赔偿的争议;
  • (f)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重要提示:追讨欠薪争议不在6种例外之中——因此仍须先经过劳动调解员调解才能起诉。

3. 时效——不要错过期限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90条,个人劳动争议的请求时效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算:

  • 06个月——请求劳动调解员调解;
  • 09个月——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 01年——请求法院解决。

因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无法按期请求的,该期间不计入时效(第190条第4款)。

4. 调解不成怎么办?

调解不成、调解期限届满调解员未进行调解,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向企业总部所在地的区域人民法院起诉。同一争议不得同时请求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解决。

5. 常见问题

问:被公司违法解雇,起诉前必须经过调解员吗?
答:不必。解雇争议属于第188条第1款(a)项例外——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问:公司拖欠3个月工资,可以直接起诉吗?
答:不可以。工资争议不在6种例外之中,必须先经过劳动调解员。直接起诉的,法院将以缺少必经程序为由退回。

问:调解成功但公司不履行怎么办?
答:经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书可作为请求法院确认的依据,或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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