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服务

国有企业中的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理?

国有企业中的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理?

国有企业中担任职务、拥有权限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国有资本代表——滥用职权侵占财产或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将依据《刑法》第二十三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核心条款是第355条(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与第358条(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他人谋利罪),最高刑为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条号重要提示:“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他人谋利罪”是第358条——不是第356条。第356条是另一罪名(”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即”违反公务职责”),本文仅用于辨析。

简要回答

国家机关办公大楼
插图:国家机关办公大楼
  • 第355条——滥用职权侵占财产:1–6年有期徒刑至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侵占10亿越南盾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50亿越南盾以上)。
  • 第358条——利用职权影响他人谋利:1–6年有期徒刑至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获利10亿越南盾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50亿越南盾以上)。
  • 第355、356、357、358条均无死刑。
  • 适用文本:《刑法》135/VBHN-VPQH号合并文本(2025年9月5日);附加刑经2025年第86/2025/QH15号法律修改(2025年7月1日生效)。

第355条——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

木座上的法官法槌
插图:木座上的法官法槌

主体:”滥用职务、职权侵占他人财产的人”——国企管理人员是典型对象。

刑罚幅度:

  • 第1款——1–6年有期徒刑:侵占财产价值200万至1亿越南盾以下;或200万越南盾以下,但曾因该行为受纪律处分,或曾因职务犯罪被判刑、未消除案底又再犯。
  • 第2款——6–13年有期徒刑:有组织;侵占1亿至5亿越南盾以下;造成财产损失10亿至30亿越南盾以下;侵占扶贫资金、救助基金等。
  • 第3款——13–20年有期徒刑:侵占5亿至10亿越南盾以下;造成财产损失30亿至50亿越南盾以下;导致企业、组织破产或停止运营等。
  • 第4款——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侵占财产价值10亿越南盾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50亿越南盾以上。第355条无死刑。
  • 第5款——附加刑(经第86/2025号法律修改,2025年7月1日生效):1–5年内禁止担任特定职务;可并处6000万–2亿越南盾罚金;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

第358条——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他人谋利罪

构成行为:利用职务、职权,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索取、收受或约定收受任何形式的任何利益,以利用自身影响力促使有职务、职权的人作出或不作出属于其职责或与其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情,或作出不被允许的事情。

刑罚幅度:

  • 第1款——1–6年有期徒刑:利益价值200万至1亿越南盾以下;或200万越南盾以下,但曾因该行为受纪律处分又再犯;非物质利益。
  • 第2款——6–13年有期徒刑:有组织;利益1亿至5亿越南盾以下;造成财产损失10亿至30亿越南盾以下。
  • 第3款——13–20年有期徒刑:利益5亿至10亿越南盾以下;造成财产损失30亿至50亿越南盾以下。
  • 第4款——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利益价值10亿越南盾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50亿越南盾以上。
  • 第5款——附加刑(经第86/2025号法律修改):1–5年内禁止担任职务;可并处6000万–2亿越南盾罚金。注意:未更新的次级来源仍写”3000万–1亿越南盾”,那是旧版本,不得使用——现行标准为6000万–2亿越南盾。

第356条——仅用于辨析

写字板上的任务清单
插图:写字板上的任务清单

第356条是“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即为私利或其他个人动机违反公务职责,造成财产损失1000万至2亿越南盾以下(第1款:3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1–5年有期徒刑)。最高一档(第3款):造成财产损失10亿越南盾以上,处10–15年有期徒刑。

附加刑位于第4款(经第86/2025号法律修改——注意款号:第356条的附加刑在第4款,而非第5款):1–5年内禁止担任特定职务;可并处2000万–2亿越南盾罚金(不像第355条那样没收财产)。

国企中的主体与适用界限

上述罪名属于第二十三章(职务犯罪);主体是担任职务、拥有权限的人——包括国企的管理人员、国有资本代表。

界限提示:2015年《刑法》将部分职务犯罪扩展至非国有部门(如第354条第6款、第364条第6款)——但不得超出法律条文推定第355条/第358条同样扩展。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条款规定的范围。

常见问题

“利用职权影响他人谋利”是第356条还是第358条?
是第358条。第356条是”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违反公务职责)——不同罪名,本文仅用于辨析。

以权谋利罪现行附加罚金是多少?
6000万–2亿越南盾(第86/2025号法律修改后的第358条第5款,2025年7月1日生效)。部分旧来源的”3000万–1亿越南盾”已过时。

这些罪名有死刑吗?
没有。第355、356、357、358条均无死刑。

引用来源

  • 《刑法》——135/VBHN-VPQH号合并文本(2025年9月5日):第355、356、358条;撰写时(2026年10月14日)现行有效。
  • 2025年第86/2025/QH15号法律(2025年7月1日生效):修改第355条第5款、第356条第4款、第357条第5款、第358条第5款(附加刑)。

企业需要评估职务职权方面的法律风险? FLAT律师事务所团队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合规咨询,审查经营中的刑事法律风险。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依据撰写时(2026年10月14日)现行法律,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透明度说明: 本文由FLAT律师事务所AI内容生产系统起草,已经通过内部审核流程中(AI法律委员会质检及所有者批准后发布),尚未经执业律师审阅。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内容经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未经真人律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