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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公司税务:金融服务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金融科技公司税务最被误解的一点是:并非所有金融收入都免增值税,免税的信贷发放与应税的支付中介服务之间的边界直接决定服务定价。

需要掌握的法律依据

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增值税法》第48/2024/QH15号将信贷机构的信贷发放列入不征收增值税的服务组,而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的支付中介服务按标准税率应税,公司必须就其服务费收入开票和申报。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对金融科技公司收入像普通企业一样适用20%的标准税率,若企业或项目被认定为高科技、科学技术或位于鼓励地区,可享受优惠。因此金融公司的贷款利息收入和服务费收入在同一集团内按两种不同性质处理税务。

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代价最大的错误是混合收入模式:平台既收服务费又赚信贷利差,却在会计上记为一类收入,导致应纳增值税的部分少申报。反方向上,企业有时对免税收入也征税,抬高价格失去竞争力。正确处理是在产品设计和开票系统中就按性质拆分收入,并在规模化运营前就混合模式向税务机关取得指引。

立即要做的事项

  • 在会计和开票系统中按性质拆分收入:应纳增值税的服务费和免税的信贷收入不得合并。
  • 若想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查高科技或科学技术优惠条件,而不是假定金融科技身份自动合格。
  • 在扩大规模前,就新的混合收入模式申请书面税务指引,避免日后补税和滞纳处罚。

常见问题

支付中介服务要缴增值税吗?

要缴,支付中介服务依《增值税法》第48/2024/QH15号属增值税应税服务,提供商就费用收入申报纳税;免税规定只适用于信贷机构的信贷发放,不扩展到支付服务费。

电子钱包服务费如何计税?

电子钱包服务费是钱包公司的服务收入,向客户或伙伴开票时按标准税率缴纳增值税,并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客户充入钱包的资金不是钱包公司的收入,不按收入计税。

高科技金融科技有哪些税收优惠?

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或科学技术企业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依《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就优惠活动的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未被认定的金融科技公司像普通企业一样适用20%标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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