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雇佣

离职时未休年假:能否折算成工资

离职时未休年假:能否折算成工资

离职时还剩5天年假没休——公司能”折成钱”吗?《2019年劳动法》的回答非常明确:只有离职或失业时,未休年假才能折算成工资。在职期间要求把年假换成钱,法律不允许。

1. 劳动者有多少天年假?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13条第1款,为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

  • 12个工作日——普通工作条件;
  • 14个工作日——未成年劳动者、残疾劳动者、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危险工作者;
  • 16个工作日——从事特别繁重、有毒、有害、危险工作者。

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工作月数比例折算。此外,为同一用人单位每满05年,增加01天年假(第114条)。

2. 未休年假何时可以折成钱?

第113条第3款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因离职、失业而未休年假或未休完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就未休天数支付工资。”

因此:

  • 可以折现:劳动者离职(合同期满、协商一致、合法单方解除等)或失业(第47条)时还有剩余年假;
  • 不能折现:在职期间想”卖”年假换钱;年底年假没休完但继续工作——剩余天数不会自动折成钱。

这是与《2012年劳动法》的重大区别(旧法允许”其他原因”折现)。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律收窄为仅离职、失业两种情形。

3. 剩余年假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67条第3款,未休天数的工资基数为离职、失业当月前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工资。

公式:

剩余年假工资 =(前一个月劳动合同工资 ÷ 该月正常工作天数)× 未休年假天数

例如:劳动合同工资12,000,000越南盾/月,前一个月有26个正常工作日,还剩4天年假:12,000,000 ÷ 26 × 4 = 1,846,154越南盾。

4. 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 年假可累计,最长一次累计03年,由双方协商——但长期不休可能影响实际权益;
  • 年假计划由用人单位在征求劳动者意见后制定并提前通知——劳动者应主动申请休假,避免年底积压;
  • 休年假时如未到发薪期,劳动者可预支工资(第101条第3款);
  • 乘坐陆路、铁路、水路往返路途超过02天的,从第03天起计为年假之外的路途时间,每年适用01次。

5. 常见问题

问:公司强迫员工休年假来代替支付停工工资,对吗?
答:不对。年假是劳动者的休息权,不能用来替代第99条规定的停工工资义务。

问:离职时公司不支付剩余年假工资怎么办?
答:这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可向公司投诉、请求劳动调解员调解或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内务部监察部门举报。

问:年假可以转到下一年吗?
答:法律不禁止双方协商累计休假(一次最长03年),但没有”自动结转”的规定——取决于协商和用人单位的休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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