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董事会线上会议作出的决议有效吗?简短回答:有效——与线下会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前提是满足59/2020/QH14号《企业法》第157条的5个条件。通过视频会议参会的董事视为出席并表决——即使是”混合”会议(部分现场、部分线上)也一样。
本文梳理5个生效条件,澄清常被误解的混合会议情形,以及决议被申请撤销的风险。
法律依据:《企业法》第157条
59/2020/QH14号《企业法》第157条(2021年1月1日生效)规范董事会会议。研究显示该条未被2025年76号法律(2026年7月1日生效)修订——但适用时仍应核对《企业法》最新合订文本。
线上董事会决议生效的5个条件
条件1——出席形式合法(第9款):董事在下列情形视为出席并表决:现场出席;通过视频会议表决;电子投票;或其他电子形式。第9款c项明确:通过视频会议参会=合法出席,即使会议以线下形式组织、董事远程接入也一样。
条件2——法定人数(第8款):出席董事达全体成员3/4以上方可开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足3/4→会议不合法,所有决议在程序上无效。
条件3——通过比例与平票处理(第12款):决议经出席董事多数赞成通过,章程规定更高比例的除外。票数相等时,最终决定按董事长所持意见一方执行。
条件4——会议纪要与证据:必须制作会议纪要;线上会议须留存董事真实参会和表决的证据:登录日志、会议录像、电子表决确认、纪要上的数字/手写签名。没有证据,争议方可能否认参会事实。
条件5——对照公司章程:章程可严于法律(更高法定人数、更高通过比例,或限制线上会议)。决议只有同时符合法律和章程才有效。
两个常被误解的特殊情形
1. “混合”会议(部分现场、部分线上):根据第9款c项完全合法——线上接入的董事计入法定人数,表决权与现场董事相同。常见误区是认为”必须现场出席才计入法定人数”。
2. 授权参会与会前投票(第10、11款):董事授权他人参会须经董事会多数成员批准;邮寄表决票须密封,于开会前1小时送达,并在全体参会人员见证下拆封。
风险:决议被申请撤销
根据《企业法》第161条,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可被申请撤销。线上会议程序瑕疵(法定人数不足、无法证明董事参会、违反章程)是法院撤销决议的典型理由——依该决议执行的所有交易都将被打上问号。
三种形式对照
| 标准 | 线下会议 | 线上会议 | 书面征求意见 |
|---|---|---|---|
| 决议效力 | 完整 | 等同(满足5条件) | 按第157条另行规定 |
| 法定人数 | ≥3/4出席 | ≥3/4(含线上接入) | 按章程/规定 |
| 证据 | 纪要+签名 | 纪要+日志/录像/电子确认 | 意见票 |
| 主要风险 | 低 | “是否真实参会”的争议 | 慢,难处理突发问题 |
常见问题
问:章程禁止线上会议怎么办?
答:章程严于法律时优先适用。想开线上会,须先依法修改章程。
问:在国外线上参会的董事计入法定人数吗?
答:计入——法律不区分视频参会者的地理位置,只要满足5个条件。
问:不录像可以吗?
答:法律不强制录像,但没有参会/表决证据,发生争议时很难证明。建议录像或取得电子书面表决确认。
法律依据
- 59/2020/QH14号《企业法》(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57条(第8、9、10、11、12款)、第161条。
- 公司章程(逐案对照)。
一般信息;具体决议的效力取决于公司章程和实际会议纪要。适用时请核对《企业法》最新合订文本(截至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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