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雇佣

外籍专家的工作许可过期未续:企业应如何处理

桌上的护照与签证文件

一家聘用外籍专家的企业突然发现,该专家的工作许可已于上周过期,却无人办理续期手续,而专家每天仍在正常上班。紧迫的问题是:企业会被处罚吗?罚多少?现在应如何依法处理?这种情况比许多人想象的更为常见——而错误的处理方式(例如”逾期续期”或等待期间让专家”临时工作”)会使违法状态逐日延续。本文按现行规定指导处理方法。

1. 工作许可过期未续:法律状态

根据2019年《劳动法》45/2019/QH14第156条,“期满”即”失效”。自工作许可过期之时起,专家在无有效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其法律状态为无工作许可工作——根据《劳动法》第153条第2款,无工作许可工作的外籍劳动者可被强制出境或驱逐出越南。

许多企业误解的关键点是:不存在”逾期续期”机制。续期申请仅能在工作许可仍在有效期内提出——具体为期满前至少10日、至多45日(第219/2025/ND-CP号议定第28条)。已经过期的,不能提交续期申请(将被退回),而须重新办理新的工作许可,并附上使用外籍劳动者的需求批准文件(如尚未取得)(《劳动法》第152条;第219/2025号议定第4–5条)。

还须记住:工作许可仅可续期1次,最长2年(2019年《劳动法》第157条;第219/2025号议定)。已续期1次后再次期满的,同样须重新申领——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岗位的,新办手续相对简便。

关于适用文件:第152/2020/ND-CP号议定已于2025年8月7日失效——现行外籍劳动者手续一律引用第219/2025/ND-CP号议定,不得引用旧议定。

2. 现行处罚标准

关于劳动领域行政处罚:第283/2026/ND-CP号议定(2026年7月15日颁布,2026年9月10日生效)已整体取代第12/2022/ND-CP号议定——不得引用旧议定。两份文件的罚款金额保持不变,仅法律依据发生变化:

  • 外籍劳动者无工作许可工作或使用已过期的工作许可:处1500万–2500万越南盾罚款,并处驱逐(第283/2026号议定第13条);
  • 用人单位使用无工作许可的外籍劳动者:处3000万–4500万越南盾(涉及1–10人)、4500万–6000万越南盾(11–20人)、6000万–7500万越南盾(21人以上)——此为针对个人的处罚标准。

最容易算错的一点:组织违法的,按个人处罚标准的2倍处罚(第283/2026号议定第7条)。因此,使用无工作许可外籍劳动者的企业可能被处以6000万–9000万 / 9000万–1.2亿 / 1.2亿–1.5亿越南盾罚款,具体取决于涉及人数。只提3000万–7500万而不对组织加倍,是对企业实际风险的低估。

3. 情形一——许可仍在有效期内:依法续期

若及早发现工作许可仍有效,企业在期满前至少10日、至多45日的”窗口期”内提交续期申请(第219/2025号议定第28条)。续期仅限1次,最长2年。这是最简单、成本最低的情形——这也是企业应对管理的每份工作许可设置提前45日预警的原因。

4. 情形二——许可已过期:重新申领及必须立即停止的事项

工作许可已经失效的,紧急处理分为5步:

第1步——立即停止安排专家工作。在等待新许可期间,企业必须停止安排专家的一切工作。不存在”宽限期”:无有效许可的每个工作日都构成违法,企业与个人均须承担责任。等待期间让专家”临时工作”是最昂贵的错误。

第2步——核查过期日期及已续期次数,确定适用程序:”续期”还是”新办”。已经过期的,切勿提交续期申请(将被退回,浪费时间)。

第3步——准备新办工作许可材料:使用外籍劳动者需求说明、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资格证书、照片;同时向原发证机关交回已过期的工作许可。

第4步——如被立案处罚,接受处罚。被处罚时,企业可援引《行政违法处理法》规定的从轻情节:已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愿消除后果、如实申报。

第5步——取得新许可后:以书面形式签订或调整劳动合同,使其与新许可一致(注意《劳动法》第156条第3款:劳动合同内容与已发工作许可不符的,工作许可失效);续办暂住证(暂住证期限与工作许可挂钩——须同步办理,避免专家陷入非法居留);并为下一次设置提前45日预警。

5. 特殊情形:属于免办工作许可的专家

部分专家属于免办工作许可范围,但企业尚未办理确认文件:须明确区分——免办工作许可不等于无需办理手续。企业仍须办理免办确认书面文件,并按第219/2025号议定第16–17条续办确认。遗漏确认手续同样构成违法。

6. 常见问题

工作许可过期1周,还能提交续期申请吗?不能。续期申请仅在许可有效期内受理。已过期的,须重新申领。

等待新许可期间,专家可以”临时”工作吗?不可以。无有效许可的每个工作日都是独立的违法行为,企业(最高罚1.5亿越南盾)与个人(最高罚2500万越南盾并驱逐)均须承担责任。

使用5名无工作许可的外籍劳动者,企业被罚多少?个人标准为3000万–4500万越南盾;组织(企业)加倍为6000万–9000万越南盾(第283/2026号议定第7条、第13条)。

取得新许可后,暂住证如何处理?同步续办暂住证,因其期限与工作许可挂钩——拖延可能导致专家非法居留。

法律依据:2019年《劳动法》45/2019/QH14第152、153、156、157条;第219/2025/ND-CP号议定第4、5、16、17、28条(2025年8月7日生效,取代第152/2020号议定);第283/2026/ND-CP号议定第7、13条(2026年9月10日生效,取代第12/2022号议定);《行政违法处理法》15/2012/QH13(经67/2020号法修订)。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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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依据撰写之日(2026年10月14日)现行法律,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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