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对点借贷(P2P lending)——通过数字平台直接撮合借款人与出借人——吸引了众多越南金融科技创业者。但每位创始人都必须认清一个法律事实:越南现行法律中不存在”P2P借贷牌照”。合法经营该模式的唯一途径,是参加第94/2025/ND-CP号议定(2025年7月1日生效)规定的银行领域受控试验机制(沙盒)。
1. 现行法律框架
- 第94/2025/ND-CP号议定(2025年7月1日生效)——银行领域受控试验机制(沙盒)。这是目前越南P2P借贷唯一的法律框架;
- 第52/2024/ND-CP号议定——如模式附带电子钱包/支付功能,适用其中支付中介部分;
- 第340/2025/ND-CP号议定(2026年2月9日生效)——货币银行领域行政处罚(取代第88/2019号议定)。
消费信贷/放贷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但P2P借贷没有专门的牌照类型——法律尚未为点对点借贷模式创设经营许可证。
2. 不存在”申请P2P借贷牌照”的程序
既然没有P2P牌照,任何”P2P牌照代办”宣传都没有法律依据。金融科技公司能做的是申请参加沙盒,以取得《参加受控试验机制证书》。试验期结束后能否继续经营,取决于越南国家银行的评估——任何人承诺”沙盒之后一定拿牌”都没有法律依据。
3. 参加沙盒的条件
第94/2025号议定对技术方案和提供方案的金融科技公司都设定了条件。核心条件(准备材料前应核对议定原文):
- 法人资格:在越南合法成立并经营的企业;未处于分立、合并、改制、解散、破产程序中;
- 技术方案:具有现行法律尚未明确规范的新技术或业务内容;具有创新性,能为用户带来利益,支持普惠金融目标;
- 风险管理:有风险管控措施、试验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保护消费者权益,限制对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
- 范围限制:试验仅在沙盒机制设定的有限范围和期限内进行,接受国家银行监督;
- 资金流向:借款、利息、费用等交易须通过客户的支付账户或电子钱包进行,保证资金可追溯。
技术条件细节、沙盒申请材料清单、国籍/股权结构要求等,开展前应直接核对第94/2025号议定;有外资成分的企业须另行深入咨询。
4. 在沙盒之外经营P2P借贷:法律风险
在沙盒机制之外运营网络借贷平台,属于金融—银行领域的无证经营,可能按第340/2025号议定受到行政处罚。此外,利率超过上限、收取高额费用的借贷App,如构成要件齐备,还可能按”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贷”承担刑事责任——这是近年来许多”黑网贷”App栽倒的高风险区。
5. 例外与提示
- 第94/2025号议定沙盒适用于银行领域——持牌信贷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及在越南有法人的金融科技公司可参加;
- 如平台嵌入电子钱包或支付服务,还须遵守第52/2024号议定关于支付中介牌照的规定;
- 试验期限和范围有限——沙盒不是”营业执照”,试验结束后不会自动转为牌照。
常见问题
问:做P2P借贷App需要申请什么牌照?
答:不存在P2P借贷牌照。目前唯一途径是按第94/2025号议定申请参加沙盒,取得《参加受控试验机制证书》。
问:参加沙盒后能拿到经营牌照吗?
答:没有任何保证。试验结果由国家银行评估;任何”保证拿牌”的承诺都没有法律依据。
问:外资金融科技公司能参加P2P沙盒吗?
答:第94/2025号议定对参与主体设定了越南法人条件。国籍/股权结构细节建议个案深入咨询。
问:在沙盒外放贷会被处罚吗?
答:会——可能按第340/2025号议定在货币银行领域受到行政处罚;利率超上限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问:P2P平台可以随意收利息和费用吗?
答:不可以。所有借款、利息、费用交易必须透明,遵守《民法典》利率上限和沙盒规则。
法律依据
- 第94/2025/ND-CP号议定(2025年7月1日生效)——银行领域受控试验机制;
- 第52/2024/ND-CP号议定——非现金支付、支付中介服务;
- 第340/2025/ND-CP号议定(2026年2月9日生效)——货币银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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